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女童長期遭繼父凌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雄林姓男子長期凌虐年幼的繼女,女童因長期營養不良,體重僅為同齡學童的一半還不到,因此引起老師關注,通報社會局後揭發此事,女童證稱「吃飯不能吃飽,只吃一口就會收掉我的飯,叫我停手不可以摸湯匙跟飯」、「我很餓,半夜不睡覺偷吃餅乾,連冰的飯冰的菜都偷著吃」,檢方依法起訴林男,二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刑4年2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在2018年與當時5歲女童的母親黃姓女子登記結婚,林男身為女童的繼父,本應照顧女童生活起居,但他卻剋扣、限制女童的用餐量,導致女童長期饑餓,甚至得靠偷竊、乞食或在垃圾桶翻找剩食維生。
女童證稱「從我跟爸爸(指繼父)一起住開始,吃飯不能吃飽,只吃一口就會收掉我的飯,叫我停手不可以摸湯匙跟飯」、「我不知道原因,我伸手拿食物,他們就打我,有時用棍子,有時用手打」、「他們會把食物收到最高的位置讓我拿不到」、「我很餓,半夜不睡覺偷吃餅乾,連冰的飯冰的菜都偷著吃」、「我肚子很餓走路會搖晃會想睡覺」。
女童因長期飢餓導致有營養不良、低血鈣、輕度貧血等症狀,2020年女童上小學時,體重僅只有13.5公斤,約是2到3歲孩童的體重,此外,女童身上還有多處不明新舊傷勢,頸部甚至還有掐痕,老師察覺女童異狀,女童才說出「常吃不飽」、「爸爸(指繼父)經常徒手或拿愛的小手打我」、「他掐住我脖子,放我下來時我幾乎都沒氣了。」等情事。
老師對女童的遭遇心疼不已,連忙通報社會局介入處理,女童也被緊急安置,此事才被一一揭發。檢警經調查後逮捕林男,他卻辯稱經濟狀況太差,所以沒錢讓女童吃飯,檢方不予完全採信,因林男行為太過離譜,檢方依家暴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法官嚴厲斥責林男,認為林男長年凌虐年幼女童,致其身心承受巨大痛苦,嚴重影響其身心發展,二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刑4年2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