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嘉義報導
▲陰經龍涉嫌殺害女友遭判刑15年定讞。(資料照/翻攝畫面)
前少棒國手陰經龍,持刀殺害張姓女友,今年6月間判刑15年定讞,並於本(8)月9日發監執行,但因罹患口腔癌,經醫師評估病情嚴重,嘉義監獄拒絕收監,今天(17日)送回嘉義地檢署處置,晚間經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責付家屬帶回,晚間由胞妹前來辦保,2人離開地檢署時,陰經龍以包包遮掩臉部,至於胞妹面對媒體詢問時僅表示「已跟家屬道歉,請放過我們」2人一同快跑離去。
▲陰經龍的胞妹前來辦保。(圖/翻攝畫面)
陰經龍原定本(8)月9日發監執行,但經過法務部矯正署經醫師審查,認定他生活無法自哩,不能保其生命為由,同意嘉義監獄拒收,嘉義地檢署也在今天(17日)下午派員前往嘉義監獄,將陰男提返,經複訊後諭知以10萬元交保,責付家屬帶回。
▲陰經龍用包包遮住臉部,不發一語快跑離開地檢署(圖/翻攝畫面)
今天晚間陰經龍的胞妹前來辦保後,2人一同離開地檢署時,見到現場多名記者,陰經龍用包包遮住臉部不發一語,胞妹面對媒體詢問「有沒有跟被害人家屬道歉」時,僅回覆「已跟家屬道歉,請放過我們」,隨後2人一同快跑離去。
▲胞妹面對媒體詢問僅回覆「已跟家屬道歉,請放過我們」。(圖/翻攝畫面)
嘉義地檢署指出,陰性受刑人所涉殺人等罪判刑確定後,於112年8月9日經本署發監執行,嗣因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於同年月17日以被告現罹疾病,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為由,拒絕收監;同日下午6時許,經本署檢察官訊問後,勘酌情形,依監獄行刑法第13條第6項,諭知交保新臺幣10萬元,並責付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