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舒樺、文楷誠/台北報導
民意代表為名喉舌,跑攤很忙,但就可以亂停車嗎?有民眾向媒體投訴,一輛車窗放有新北市議員李余典名片,車內還掛有李余典服務處外套的車輛,併排停放在蘆洲區一處停車格旁,擋住停車格裡面那一台車輛的出入,結果民眾打了好幾次電話給李余典的助理,過了7、8分鐘才有人來移車,害得這位民眾抱著小嬰兒在寒風中等到快感冒了,氣得大罵民意代表是知法犯法。
選過兩屆三重市長的李余典,在地方上擁有相當實力,在「長昌配」時,還製作自己和2人的廣告看板,準備參選。
民眾投訴,1月10日晚間發現議員違規停車,第一輛車號「6093-FH」的車輛擋風玻璃內,放了一張議員李余典名片,有議員手機門號,以及一張寫有車牌號碼的立法院停車證;第二輛「6166-UX」車輛擋風玻璃內,則放著一張新北市議會議員停車證,及寫有疑似車主手機號碼的紙張。
市議員李余典回應此事說:「當時他有打給我,但當時正在『趕攤』。」王先生說:他連續撥打兩通李余典手機都無人接聽,接著聯繫第二輛車車主,我跟太太抱著未滿周歲小孩,在寒風中等了7、8分鐘,才有人來移動違規車輛,且沒道歉。他火大氣呼:「霸佔車道停車!」
李余典事後趕緊亡羊補牢說:「王先生,抱歉!未來會要求我們服務團隊,一定要堅持合法,停車一定要注意。」他強調,要助理下不為例。
只是民代知法犯法,反而讓自己成為最大民怨。(整理:實習編輯李佳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