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林志潔寫下民俗故事學法律,需要metoo相挺的織女。(圖/翻攝自林志潔臉書)
你昨(22)天的七夕夜有浪漫度過嗎?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寫下民俗故事學法律,需要metoo相挺的織女。
林志潔直言,個人對於牛郎織女的故事被包裝成浪漫傳說,著實無法接受。牛郎先是偷窺他人洗澡,接著又將別人的衣物拿走使人無法離開。總計觸犯:
第一、偷窺部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可罰鍰六千元。
第二、拿走衣服讓人不能離開則觸犯刑法304 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的強制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再來、織女洗完澡沒有衣服可穿,搞不好牛郎當場還有趁機觸摸等性騷擾行為,這個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的〔趁機觸摸罪〕。
最後、在別人光溜溜的時候求婚,並以不答應就不把衣服還給對方來威脅,這個婚約意思表示根本有瑕疵吧!依照民法規定可以撤銷!
林志潔說,總之,織女需要me too,當時無法離婚,但分居後一年只需要見面一次,也是某種程度的保護令。非常同情織女,請大家不要模仿牛郎這種惡劣行為!
林志潔還表示,可憐的喜鵲每年都被踩踏,依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如果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依照動保法第25條規定,會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