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劉男闖紅燈造成2死1重傷,逆向逃逸。(圖/資料照)
台中市男子劉俊龍今年初某晚在東區無照毒駕,闖紅燈撞上葉姓男子與連姓姊妹3人後棄車逃逸,造成2死1重傷,遭檢方聲押獲准並起訴。劉男向法院聲請交保稱,他肇事後很快就被警察抓到,沒去死者靈堂道歉也沒取得家屬諒解,讓他「寢食難安,夜不能寐」,希望可以讓他交保處理這些心願。但法院不採信,駁回抗告。
台中市49歲男子劉俊龍1月15日晚間7點多為躲避警察攔查,駕車一路飆速闖紅燈,行經東區振興路、東光園路口時,高速闖紅燈撞飛2輛機車。其中,65歲葉姓男子送醫後不治,一對雙載的39歲、38歲連姓姐妹花也受到重傷,妹妹晚間11點多宣告不治,總計造成2死1傷。
▲劉男求交保希望完成向死者家屬道歉的心願,但法官不採信駁回。(圖/資料照)
警方立刻以車牌追人,發現劉男棄車逃逸後,搭計程車逃離現場。不過他也不知道要逃到哪裡,幾度請司機靠邊停,最後才在友人家前下車。警方3小時候逮到他,經檢驗後確認他無照毒駕,依法送辦。遭聲押獲准。
據了解,劉男曾有4次酒駕紀錄(包含1次肇事逃逸),前2次是105年判刑各2月、4月,第3次是106年判刑4月、1年2月(肇事逃逸),第4次則是在去年111年1月判刑6月,駕照也因酒駕吊銷。他也在今年5月遭依毒駕肇事致人於死罪、肇事逃逸罪、毒駕過失傷害罪起訴,台中地方法院本月12日裁定再延長羈押2個月。
劉男向台中高分院提抗告求交保,他表示,自己車禍時雙腿骨折,短期無法正常行走,身無分文也無親朋好友接濟,不可能逃亡。他已全部認罪,願意接受懲罰。
他還說,案發後很快被警方逮捕,導致他不能到死者靈堂道歉,無法取得家屬諒解,讓他深感「寢食難安,夜不能寐」。他希望可以交保,讓他可完成上述的事情,再安心服刑。
法官審理後認為,劉男案發當天晚間2次肇事、2次逃逸,第2次肇事導致2人死亡。他之後竟然徒步離開現場,搭計程車找朋友藏匿,顯示肇事時即使有受傷,傷勢顯然不影響逃亡。
法官認為,要向家屬道歉未必要親自到靈堂,劉男未禁止接見通訊,可請家人代為處理賠償。另外,劉男還有3名律師辯護,也可以代為連繫轉達歉意,並非具保在外才能做。最後認為劉男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不能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較輕微方式替代羈押,據此駁回抗告。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