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陳佳鈴報導
▲大陸高鐵人員竟然販售「明星行程」牟利,還賺進上百萬鈔票,集團式發展。(圖/翻攝自微博)
連明星的行程都可以賣還賺錢!大陸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通報了一起高鐵站員工為賺「外快錢」,竟利用職務便利,收費代查或出售明星隱私行程的案件,包括明星搭乘高鐵資訊,在哪個車站下車等,還因此獲利逾百萬台幣,不過代價不輕,多人遭判刑。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任職於大陸高鐵站的人員,自2019年1月起,被告人陳男等人利用擔任鐵路部門車站客運員的職務便利,在鐵路車票系統查詢演藝明星搭乘高鐵的行程資訊。據悉,陳男等人將高鐵乘車時間、車次、乘車站、到站、座位、證件號碼等個人資訊,以每條10元至60元不等的價格對外銷售。
要是遇上陳男休假期間,他就串通其他同事幫忙查詢,再「分潤」給其他同事每條5元至10元不等的查詢費。此外,陳男「事業」越做越大,還加入了多個微信群,發佈了大量查詢廣告。至2021年9月案發,被告人陳男共計獲利約19萬元人民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男等人的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除應承擔刑事責任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被告人陳某等人9個月至3年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判定被告人陳男等人支付共計56萬餘元的侵害社會公共利益賠償金,並要求他們自行徹底刪除所有的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資訊,並在國家級以上的媒體進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