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執行搜身、搜書包、栽贓各項罪名等行為,更企圖迫使該生休學,讓該名高中生走上絕路尋求解脫。(圖/資料照)
今年三月,台中某高中發生一名高二男學生因不堪師長集體長期霸凌、誣陷、針對、辱罵,甚至逼迫該生轉學或退學,讓這名高二生承受極大壓力,最終走上絕路。人本基金會當時揭發這起案件時,痛批豐原高中校方對此事處理態度消極,此案相關人員包括校長、主任教官等7人調離現職,如今半年過去,其中前學務主任,在經過停聘3個月、復職、再遭停聘,在開學前1日校方重啟調查的報告結果出爐,仍認定為管教不當,霸凌案不成立,令外界譁然,雖教育局表示將將召開專審會進一步「嚴審嚴辦」,但究竟能夠查出多少?整起離譜事件透過懶人包再次回顧。
發生學校師長集體「霸凌」逼死學生的案件發生在台中,據悉高中學務主任、主任教官、2位教官及2位校安在111年10月至112年1月期間,密集對一名高二生公開且非法執行搜身、搜書包、栽贓各項罪名等行為,更企圖迫使該生休學,使得這名學生承受莫須有的重大壓力,在家中輕生,《人本教育基金會》日前陪同家長召開記者會,才揭露孩子在學校受的是何種不平等對待。
死者父親一路自責自己一開始聽信校方片面之詞,對孩子有誤解,直到孩子過世後真相慢慢浮現,才知道學校師長戴著偽善面具,孩子犯錯卻被無限放大、無限栽贓,孩子在校承受的壓力連大人都無法承受,最後卻走上絕路。
▲師長將學生包裝成鬧事的壞學生,讓家長誤解孩子,導致家長第一時間並無察覺而錯失救命時機。(圖/資料照)
霸凌1:經常性搜身
有同校學生爆料,死者因家庭關係心情鬱悶,學會抽菸,不料在校內被抓到,從此被學校列入黑名單,時常無故被搜查。
據了解,自高中二年級開始,該名學生遭學務主任及主任教官等6人針對;無論是活動中心外、校門口、上學途中或是放學後,只要學務主任看到他,會在沒有任何理由之下要求「強制搜身」 。某次放學時間,據《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只因為學務主任看見該生的外套口袋「鼓鼓的」,便攔住並強行帶往教官室搜身。
甚至有一次在校門口,當著所有拍畢業照全體師生面前,叫住這名學生再次進行搜身。此舉同學也在臉書上質疑:「主任是來當老師還是警察局長?」
霸凌2:無底限搜書包
該學生過去曾因為遲到進校,遭學務主任帶進學務處,被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校安人員團團圍住之下,竟由主任教官將甲生書包內物品全部倒出檢查。
此外,在段考時學務主任更利用考試時間,學生統一將書包放置走廊時,假借巡堂走到該學生教室走廊,翻閱每位同學的書包,同學們因為考試中,無法離開座位或發聲制止學務主任違法行為。
霸凌3:公然侮辱
除了常被搜身,學校也常利用班內電視播跑馬燈傳喚該名學生去學務處報到。「校方的傳喚,非常恣意,目的不在處理事情,而是要公開傳喚,讓全校都知道甲生是學務處的重點處理對象」。
曾經,該生被廣播多次仍未主動下樓報到時,學務主任跟主任教官、校安人員等6人就會直接到教室將人帶走;甚至主任教官對其他同學說:「他就是社會的敗類、垃圾,你不要跟他在一起」。學務主任及主任教官等人故意找麻煩的行為,引發學生更多憤怒。
霸凌4:未經查證,栽贓罪名
據同校學生指出,之前有班上同學掉錢,校方在毫無證據之下懷疑是他,當作重大嫌疑人,主任教官在教官室盤問該名學生近30分鐘,甚至直接嗆:「我會問到你承認!」即便該生多次明確表明「自己沒有偷錢、不是嫌疑人」,但黃姓校安人員卻仍然打電話給家長指控其偷竊,還在走廊上數次威脅:「你現在是重嫌疑人,不要把事情搞得這麼難看,搞到少年法庭就不好了」。
儘管校方沒有直接證據,卻仍然要該名學生寫自述書跟切結書證明自己沒有偷錢。心急的他向家長求助,請家長幫忙找律師協助,也因為教官不斷逼迫他認罪,向學長抱怨自己真的很生氣。事發後,家長質疑校方無證據誣衊偷竊一事,班導師跟校安人員只淡淡地回:「喔!偷錢這件事情對方家長已經沒有追究了。」
除了被栽贓偷錢,有次其他同學被搜到身上帶有電子菸,其中一人聲稱電子菸是該名高二生的,學務主任同樣在沒有任何證據及求證下,便不分青紅皂白要他寫自白書;此外,一次該生的教室出現校外人士,即便學生說他不認識對方,但仍遭學務主任記警告。
甚至該生無故被懷疑用藥,校方希望家長能同意該學生驗毒,驗尿結果「陰性」。
霸凌5:逼簽自主休學單 成壓垮學生最後一根稻草
在一連串的蓄意刁難後,校方假借該名學生在校有很多狀況,要家長來學校討論如何幫助孩子,沒想到家長一到學校後,校方卻是直接提議讓該生休學,「如果學校環境不適合孩子,是不是轉個環境,或是暫時休息一陣子?」若不願意自主休學,還要簽切結書保證自己不再違反校規,隨後拿出自主休學/轉學申請書以及不再犯錯切結書。
一次次師長的壓力、誣陷、人格毀滅,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面對這些刻意針對及誣陷,高中生再也無法忍受,憤而燒毀自主休學單,並去書局買了一大包喪事用的白包,灑在教室裡,又從4樓灑到3樓,抗議學校污衊他偷錢,教官也一直不道歉,2023年2月在家中尋短身亡。
霸凌案件持續延燒,校方籌組調查小組展開約詢相關人員,目前調離現職的對象,包括校長、主任教官、2位教官及3位學務創新人員(俗稱校安人員)共7人。另學務主任因具教師身份,需由校方召開校評會,再決議如何處理。
此外,教育部長接受質詢時也表示,這起事件已成立專案調查了解,「絕對毋枉毋縱」,若屬實將嚴懲嚴辦。
該案學校調查報告4月11日出爐,認定學校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以及2名學務創新人員不當管教,因此造成該生身心受創,決議依照「教師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等規定,將4人移送到學校考核會、或相關的委員會進行行政處分。
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聯合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表示,該調查報告指出,學生遭懲處的二十三支大小過、警告中,有七成被認定應予以撤銷。且學校在受理調查後,依法最遲得於七月二十五日完成,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家長,但學校竟然跳票,事發至今五個月調查報告仍無下落;據了解,豐原高中已完成霸凌調查報告,學校早就開會決議復聘前學務主任,對於違失也僅記過處分。
教育局審閱報告後認有疑點仍須釐清,7月初退請校方重啟調查,同月26日再停聘1個月。不過明(30日)就要開學,前學務主任也將於31日停聘期滿;校方指出,霸凌因應小組重新啟動調查後,仍認定前學務主任為「管教失當」,霸凌案不成立。
至於不當管教部分,學校調查認定成立、且情節重大,但教育局無法接受學校對前學務室主任只送考核會記過處分,依據學校調查報告指學校相關行為人不當管教,情節重大,對學生造成身心傷害,情節重大卻只記過懲處,與調查結果並不對等,要求學校送教評會,依教師法檢討有無「解聘」、「不續聘」、「停聘」之必要,但學校教評會決議明顯無法受社會公評,教育局「完全無法認同」,已依教師法第26條將全案逕提專審會審議,專審會依法取代學校教評會功能,就本案行為人是否涉有教師法停聘、解聘、不續聘之情形進一步嚴審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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