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男子對性交易女子施暴拍裸照,遭依強制性交罪判刑。示意圖。(圖/PIXABAY)
台中市楊姓男子去年到「外賣」女子的租屋處性交易,過程中因過度粗暴,女子當場拒絕繼續,要打電話求助。楊男竟掐脖繼續性交還拍裸照,全裸女子趁隙拿手機逃出,跑到洗衣店求救。台中高分院審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一邊工作一邊唸書的楊姓男子,去年6月5日與女子約好以5700元代價,前往女子位於北區租屋處性交易。過程中,楊男因為太過粗暴,女子當場拒絕繼續交易,並拿起手機,準備打電話請友人到場。
楊男當場大怒,搶下女子的手機後,逼迫她回到床上完事,過程中還拿出自己的手機拍攝裸照。女子趁楊男不注意,拿走自己的手機立刻逃離租屋處,跑到附近洗衣店遇到路過民眾求助問「有沒有衣服可以穿?」
楊男發現女子逃離,拿走她的皮夾、平板電腦及現金1萬8千元,並開車在女子的租屋處附近繞。女子與獲報警員一同回現場時,楊男還開車衝撞警察,隨後遭警方逮捕送辦。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楊男坦承犯行,以6萬元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妨害公務罪判6月。
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後,合議庭考量,楊男二審期間已與警員以1萬2千元和解。一審未審酌此狀況,撤銷原判決,改判6月徒刑,易科18萬元罰金;加重強制性交罪部分則維持原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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