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Faye出庭應訊時堅稱自己沒有在保證書上簽名。(圖/三立電視提供)
「F.I.R.」飛兒樂團在2018年解散,隔年主唱Faye(本名詹雯婷)控告恩師陳建寧,偽造她的簽名與華研公司簽約;事後陳建寧獲不起訴處分,反告Faye妨害名譽及誣告等罪,由於保證書上的簽名,經刑事局鑑定後確認是她的筆跡,因此Faye遭到起訴,28日她首度出庭時堅稱:「我沒有在保證書上簽名!我沒有誣告!」
Faye庭訊時表示:「我提起偽造文書告訴,全是依據我所知的事實跟證據,我沒有在保證書上簽名!我沒有誣告!」,辯護律師指出,2018年間,Faye諮詢陳建寧公司委任的法律顧問,確認自己與華研國際公司或無限延伸音樂事業公司均無合約關係,隔年1月2日,法律顧問還提供法律意見書給Faye。
孰料,2019年5月底,Faye收到陳建寧公司寄來的保證書,指出Faye同意並授權公司跟華研簽約,上面還有Faye的簽名,但Faye認為自己沒有簽字,律師強調:「這不是偽造文書是什麼?我們深信是偽造文書,就沒有誣告,我們沒有故意捏造事實,何來誣告之有!」
陳建寧律師表示,Faye與公司法律顧問是在2018年及2019年討論自己有無合約在身,但保證書上的簽名,則是2013年簽約時完成,Faye不能說自己沒簽過保證書,更何況簽名經刑事局鑑定後,確認是Faye筆跡無誤,Faye大動作控告陳建寧,造成他名譽、商譽及身心巨大傷害,陳建寧不得不反告,藉以維護自身權益,建請法官考量Faye犯後態度。
Faye律師主張,陳建寧委任的2名律師,與當初Faye諮詢合約問題的法律顧問,全都來自同1間事務所,Faye律師認為:「受我們諮詢告訴我們沒合約,卻代表對方來告我們,這是利害衝突,同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都不得受委任」,法官則表示,目前無從禁止陳建寧律師發言,Faye律師怒嗆:「我們會去告發!」
▲Faye出庭應訊時堅稱自己沒有在保證書上簽名。(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