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
▲盛竹如遭受害者指控代言吸金集團「im.B」涉案。(圖/資料照)
「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日前爆發龐式騙局爭議,販售假債權,多達5千餘人出資非法吸金90億,知名主持人盛竹如遭被害人指控代言,案發時出面澄清沒有收代言費,然而檢方卻查出他一年收20萬元擔任im.B形象大使,為集團拍廣告,狠狠打臉他的說法,對此今受訪經紀人鬆口了。
盛竹如先前曾出面澄清自己並非平台代言人,也未簽訂代言合約,案發時出面澄清沒有收代言費,僅在公司剛成立的時候拍過一次照,對方卻擅把他的肖像做成文宣,強調和集團無關。然而資深媒體人黃揚明緊接著爆料,表示盛竹如曾經盛裝出席imB的春酒,並且坐在主桌。
台北地檢署調查時,盛竹如辯稱,他沒有擔任台灣金隆公司的代言人,但確實有幫忙做廣告,還原當時是到台灣金隆公司拍攝影片,公司準備大字報,他會依內容唸出來,通常也會拍一些照片,對方會透過經紀人給他需要念的稿子,他看完覺得沒有問題,會照著念。
不過,檢方根據im.B負責人曾耀鋒與同案被告顏妙真、呂明芬的Line對話紀錄中發現,3人曾提及台灣金隆公司一年給付20萬元,給盛竹如擔任形象大使費用,且說道「若他記不住,像盛竹如給大字報也可以」等語,檢察官調查後認定,從盛竹如拍攝宣傳的影片及逐字稿,與他過去拍戲劇、影片的手法相似,如他在廣告中提及「是雪中送炭還是雪上加霜,讓我們繼續看下去」等語,吸引外界及投資人目光。
▲名嘴黃揚明爆盛竹如曾出席現身im.B春酒坐主桌。(圖/翻攝自黃揚明臉書)
雖然盛竹如影片後段提及「冠華終於找到全台第一家,合法、公正的不動產大媒合互利平台,讓他可以順利地重新啟動人生」等語,但檢方認為此部分應屬廣告效果,難以反推認定他在拍廣告時,已得知im.B平台違法吸金。此外,檢方查出盛竹如並未參與投資,也不是台灣金隆公司的經營者或重要幹部,只是在拍攝影片期間依大字報朗讀內容,難以認定他與曾耀鋒等人為同夥,今將盛竹如不起訴。對於收代言費卻被寫成打臉,經紀人今表示不多回應,以免浪費社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