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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放火」全裸下跪拍裸照 「青青」前男友坐牢還要賠100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青青的陳姓前男友已入獄服刑。(圖/資料畫面)

▲青青的陳姓前男友已入獄服刑。(圖/資料畫面)

百萬網紅「放火」(本名:李育群)2020年間因在前JFK女郎「青青」家獨處,被青青的陳姓男友發現,遭逼全裸下跪道歉、簽本票。台北地檢署依恐嚇取財等罪起訴陳男及蔣姓友人,台北地方法院分別判處10月、8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放火向陳男2人求償175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29日判決2人應賠償放火100萬元,並須銷毀裸照,不得散布。可上訴。

2020年9月間,放火與青青參加完一網紅的烤肉趴後,一同回到青青的住處休息。陳男發現,不滿2人獨處,找來蔣姓友人等強逼放火全裸下跪道歉,並簽下30萬元本票,蔣男在一旁以手機錄影、拍照。

為求脫身,放火聯繫友人拿出25萬元現金給陳男,但被拍下來的全裸影、照仍被外流。放火報案提告,陳男、蔣男2人被依恐嚇取財、散布猥褻物品等罪送辦,檢方依法起訴。

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分別判處陳男2人10月、8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放火求償175萬元,並要求銷毀所有影、照、電子檔。案件審理期間,陳男未出庭也未具狀說明,蔣男則認為金額過高,法官考量陳男2人的行徑已經使放火產生巨大恐懼,生活也大受影響,判決陳男、蔣男應連帶賠償100萬元,且不得散布、複製影片、照片且都需銷毀。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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