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洪明聰(右)潛入妻子娘家縱火,還用拖把拖曳出「火線」點火。(圖/鏡週刊)
20年前,台中一名洪姓男子不滿遭妻子控告家暴,竟跑到妻子位於新北鶯歌的娘家縱火,釀成4死5傷,因洪之前曾多次到妻子娘家嗆聲,警方認為他涉嫌重大,將他約談到案,但他否認犯案,還出示台中的超商發票,作為不在場證明,但警方在他朋友車子的椅縫中,找到一張加油站發票,過濾加油站監視器後,確認他下車買汽油、預謀犯案,他才俯首認罪,最終遭槍決伏法。
2003年3月12日晚間,新北鶯歌一棟4層樓透天厝,洋溢幼童嬉戲的笑鬧聲,因為隔天還要上學,家長催促孩子早點上床睡覺,沒想到幾個小時後,卻發生無可挽回的悲劇。
三代透天厝 慘遭祝融
這一棟透天厝是2戶打通,中間有樓梯,各樓層相互貫通,一樓是機車行,2到4樓分別住著許家老母與3名子女,三代同堂共有7個大人、6個小孩,十分熱鬧。當晚臨睡前,與么子一家五口住在2樓的許母,依慣例到後陽台確認門鎖鎖妥,才安心回房。
▲新北鶯歌一棟透天厝冒出大火,消防隊獲報後趕往救援。(圖/鏡週刊)
暗夜本該寧靜,沒想到隔天凌晨3點多,透天厝2樓後方卻傳出金屬碰撞的聲音,許母淺眠,被聲音吵醒,但因透天厝緊鄰鐵軌,不時有火車經過,她不以為意,翻過身繼續睡去。
沒想到,隔沒多久,許母竟然被濃煙嗆醒,還聽見么媳大喊:「失火了!快跑!」許母趕緊打開房門察看,發現走廊、客廳都已經被烈焰包圍,火勢迅速蔓延,她急忙呼喊,提醒子女們快帶孩子逃出去,但是到處都是濃煙,該往哪裡逃?
▲遭縱火的透天厝共有4層樓,一場惡火最後奪走4條人命。(圖/鏡週刊)
火勢來得又急又猛,在陣陣尖叫及哭喊聲中,許母幸運地被隔壁鄰居從2樓陽台拖出,保住一命,她看著從房裡竄出的火舌,一邊緊張地清點家裡的眾多人口,發現么子的3個孩子還受困在火場裡,急得哭了出來,住在透天厝對面的么媳弟弟,也就是3個孩子的舅舅聽到後,隨即奮不顧身衝進火場2樓,希望能將親愛的外甥們救出。
二樓起火點 幾近全毀
但遺憾的是,當消防隊員趕到現場,撲滅火勢、清理火場時,發現3個孩子及他們的舅舅抱成一團,喪生在2樓,至於透天厝3樓、4樓的4名大人、3名小孩,因為聽見么媳的呼喊,及時從頂樓跳到隔壁棟,雖然造成骨折以及程度不等的燒燙傷,但是倖免於難,這場無情惡火,最終釀成4死5傷的悲劇。
▲透天厝2樓被燒到鋼筋外露、地板拱起,裝潢付之一炬。(圖/鏡週刊)
火災鑑識人員事後進入透天厝調查,發現一樓機車行雖存放機油等易燃物,但幾乎未被火勢波及,3、4樓也僅是牆面被濃煙燻黑;反觀2樓,不但地板被燒到翹起破裂、鋼筋外露,樓層板也被燒到拱起,幾近全毀,且2樓有2處起火點,延燒範圍及速度都不尋常,研判有人縱火。
不只如此,鑑識人員還發現,2樓後陽台的門鎖有被撬開的痕跡,屋後的鐵軌旁則有一支被燒毀的拖把,鐵軌另一側,還找到一個塑膠容器,容器本身已被燒熔,只剩底部。鑑識人員研判,歹徒用塑膠容器裝汽油潑灑後,再用拖把推開,擴大燃燒面積。
▲消防隊員趕抵火場,冒險救出被濃煙嗆傷的幼童。(圖/鏡週刊)
一場惡火奪走4條人命,新北警方不敢馬虎,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調查,由於現場附近沒有監視器,案發時夜深人靜,也沒有任何目擊者,導致案情一度陷入膠著。
備超商發票 佯不在場
為了追查可能嫌犯,警方詢問許家人,希望釐清誰與他們有深仇大恨?許家人說,住在台中的四妹與丈夫洪明聰感情甚篤時,洪常陪太太回娘家過夜,所以誰住哪間房,他非常清楚;後來2人感情不睦,四妹跟洪吵架後離家,洪曾經到娘家興師問罪,除了追問太太的下落,還曾撂下狠話:「見一個殺一個!到時候你們怎麼死的都不知道!」因此懷疑是洪下的毒手。
▲洪明聰提汽油桶上車的畫面,被加油站監視器清楚拍下。(圖/鏡週刊)
警方調查,洪明聰住在台中大里,距新北鶯歌逾150公里,有可能大老遠跑來犯案嗎?且案發時洪妻並未在屋內,他有必要對娘家下手嗎?雖然有所質疑,警方仍從洪的大里住家到鶯歌的案發現場,進行路徑分析,列出幾條洪可能北上的路線,同時從案發時間回推24小時,全面調閱沿線休息站、收費站及加油站的監視器,終於有所斬獲。
警方發現,洪明聰與朋友A先生共乘一輛車,案發前半個小時,曾行經龍潭收費站,往鶯歌方向行駛。確認洪到過火場附近後,警方將他約談到案,但他否認犯案,還出示一張台中住家附近的超商發票,作為不在場證明,強調發票上記載的購物時間是案發當天凌晨2點多,自己不可能跑到新北犯案,但警方調閱超商監視器,立刻戳破他的謊言,原來,當時購物的根本不是他,而是他兒子。
▲警方在透天厝後方的鐵軌附近,發現洪明聰縱火用的打火機。(圖/鏡週刊)
為了突破洪明聰的心防,警方找來A先生訊問,他到案後急忙撇清,聲稱只是受託載洪北上辦事,至於是什麼事,他完全不知道。警方搜索車輛時,在椅縫中找到一張台中中清加油站的發票,並根據發票記載的時間,調閱加油站監視器,結果鏡頭清楚拍下洪提著汽油桶上車的畫面,這才讓他百口莫辯、俯首認罪。
懷恨娘家人 計畫縝密
洪明聰坦承,與妻子長期感情不睦,他懷疑妻子外遇,情緒失控時曾經毆打她,導致妻子離家出走,還把他的車開走,事後妻子告他家暴、聲請保護令。他聯繫不上妻子,也遍尋不著妻子的下落,為此打電話到妻子娘家找人,但娘家人態度冷淡,他認為娘家包庇妻子,因此懷恨在心。
▲死者家屬不滿洪明聰狠心縱火,氣得上前追打。(圖/鏡週刊)
犯案前2天,洪明聰向友人B先生借妥車輛,並交代兒子案發當天凌晨到超商購物、收集發票。案發當天凌晨,洪請友人A先生開車載他買汽油北上,到了妻子娘家後,他要A先生把車停在遠處等候,隨後架起鐵梯爬上2樓,用螺絲起子撬開後門,進入屋內後,一路沿著樓梯、走道及房門澆淋汽油,再用拖把拖曳出「火線」,最後將拖把當成引線、點燃汽油,然後回到車上,返回台中。
▲警方戳破洪明聰的謊言,洪最後遭判死刑、槍決伏法。(圖/鏡週刊)
警方偵訊後,將洪明聰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檢方很快將他起訴,並求處死刑,但全案進入法院審理後,洪始終辯稱以為2樓沒人,希望獲得輕判。2006年,最高法院認定洪擬定縝密計畫,預謀殺人,造成多人死傷,手段凶殘、泯滅人性,而且一再狡辯、犯後無悔意,將他判處死刑定讞。6年後、2012年12月,洪遭槍決伏法,為自己的惡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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