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彰化陳姓男子假意幫身障同學保管郵局帳戶的存摺及密碼,私下卻偽造印章,盜領多達34次,甚至又假冒女子身分跟林男交往詐財,被判處8月有期徒刑。(圖/翻攝Google Map)
彰化一名陳姓男子有詐欺前科,明知林姓同學是身障者,領有補助,佯稱要幫忙保管郵局帳戶的存摺及密碼,私底下卻偽造印章、領款34次,甚至還假冒女子假意當林男的女朋友,要林支付長達一年、每個月6600元的電話儲值費用,惡意欺瞞詐財的行為事後被揭穿,彰化地院依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罪,判處8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中指出,林男是中度智能障礙者,領有身障補助,陳男在2019年7月間,陪林男到郵局補辦郵局帳戶存摺及密碼後,假裝好心幫忙保管,卻偽造印章,從2019年7月25日至2021年10月12日,一共到郵局盜領林男的補助多達34次,每次200元到5000多不等,2年多來共得手14萬3955元。
之後陳男食髓知味,假意要幫忙介紹賴姓女子當女友,自己再假冒成賴女,在Line互加好友與林男交往,並要求林男支付每月6600元的電信儲值費用,為期1年、共7萬9200元。
根據《ET Today新聞雲》報導,法官審酌陳男在2013、2014年間有偽造文書、詐欺等前科,竟又再次犯案,素行不佳,刻意利用同學的身分接近陳男詐取財物,考量事後雙方以23萬元達成和解,依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6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5月,二罪定應執行8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