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章定煊表示,新版囤房稅對刻意囤房建商來說不痛不癢,恐怕仍是馬照跑、舞照跳。(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財政部新版「囤房稅」,除了一般囤房大戶外,建商餘屋也是課稅重點,原1.5~3.6%稅率調升至2~3.6%,餘屋超過2年,則調升至2~4.8%,「戶數及稅率級距」基準過去由地方管控,未來則是中央統一規定,地方執行。無殼蝸牛教授章定煊表示,「這樣做法,就是希望不要讓囤房稅淪為虛設,不過現實上,有意囤房的建商還是不痛不癢。」
章定煊說,其實這政策出來,建商還是會哇哇叫,賣不掉的建商會覺得自己不該多付這筆錢,因為只是存貨,並非囤房;而對於真正囤房的建商來講,其實又不痛不癢。
他舉例,假設建商囤積建案總價20億,1戶課徵2萬,50戶來說,1年就是100萬,即使囤積10年,也不過1000萬,相較總銷20億,近乎不痛不癢,建商也不會因此降價或拋售。
既然建商不痛不癢,囤房稅調整目的為何?章定煊說明,「因為建商經常在預售屋階段,出現所謂的『地主保留戶』、『惜售』的說法,實際上卻是分階段銷售,行『囤房、疊價』之實,財政部的做法就是針對此類建商。」
他指出,「感覺政府其實也相當無奈,針對上述做法的建商,不課到他們稅一定會感覺很不爽,但如果全面打壓,又怕打到無辜建商,如過去淡水、桃園、基隆,就有一些真的賣不掉的建案。」
關於財政部強調,「戶數及稅率級距」基準過去由地方管控,未來則是中央統一規定,地方執行,這樣調整的目的為何?
章定煊指出,因為過去除了台北市,大部分縣市都沒有訂立囤房稅機制,也沒人真的課徵到3.6%稅率,財政部此次收回中央統一規範,明顯是不想讓地方政府敷衍了事,確實落實財政稅收規劃。
最後,章定煊說,整體來說,這樣新版囤房稅雖然有助國庫收入,但對於真正囤房大戶且刻意炒房疊價的建商來說,抑制效果微乎其微,主要還是必須端看《平均地權條例》在檢舉炒房這一塊的落實程度,如果該項政策效果也不好,炒房建商應該還是「馬照跑、舞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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