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向心對於被限制出境滯台超過1千多天,曾批「奇幻司法之旅」。(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中國創新投資」主席向心、龔青夫妻因假共諜王立強案,被依涉犯國安法、洗錢等罪遭法辦,並被限制出境、出海。共諜案部分,檢方2度不起訴,洗錢部分起訴。一審向心夫妻獲判無罪,二審高等法院6日仍判決無罪,但為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仍自6日起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月。
因捲入「王立強共諜案」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夫妻,4年前檢調搜索傳喚後,便被限制出境、出海。不過台北地檢署偵辦,認為2人涉犯違反國安法部分罪證不足,2次給予不起訴處分,但2人另涉在台為中國吸金集團洗錢部分,北檢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洗錢罪夫妻倆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為,雖然中國創新公司與中國涉嫌吸金案的公司有簽署協議,但向心是否知悉吸金部分,仍有疑慮,也難以中國吸金集團在上海法院被判有罪,即認向心主觀上有參與非法吸金行為。
另根據上海法院判決,並未提及、具體指明吸金集團如何透過向心的公司進行虛假交易,難認向心主觀上可得遇見吸金集團公司資金均犯罪所得,還配合進行虛偽交易情事。
而向心和吸金集團公司間的交易,經香港證監會查無任何違法之處,亦無其他證據證明吸金集團交付6000萬元給向心掌控的基金會作為股權交易條件。且自中國公安部門進行搜索調查行動後,中國創新即宣布暫停投資協議,因此不能以曾簽過協議,便推論向心主觀上可預見對方進行詐騙行為、資金皆為犯罪所得,並協助洗錢。
至於金流部分,經函請法務部協助以司法互助去函香港政府,提出調查取證結果,均未獲得回覆。依檢方提出的證據及現有資料,不足證明向心為吸金集團洗錢。又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因此自為無罪判決諭知,駁回檢方上訴。
雖然判決向心夫妻無罪,但案件仍可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向心夫妻非中華民國國民,家人均在香港、中國,境外也具有相當經濟實力,檢方若於法定期間提起上訴,案情發展如對其等不利,非無因此萌生逃亡、脫免刑責之動機,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日後審理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自9月6日起,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