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新竹市發言人施淑婷告林志潔誹謗。(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爆料接送除公務車還有4輛專車,其中還有保時捷。新竹市發言人兼民政處長施淑婷不滿民進黨立委參選人林志潔,在臉書影射她「提供座車換職位」,7日到新竹地檢署提告,要求林舉證,否則將會成法界與教育界最壞的教材與範本。林志潔回擊,希望未來的施處長可以在法學素養上能更加精進,如果明知不能成罪而為告訴,將有構成誣告罪之可能,且有浪費司法資源之虞,還請施淑婷發言人自重。
林志潔說,接任新竹市民政處長的施淑婷發言人,到地檢署按鈴控告她,控訴罪名是「誹謗」。聞此訊息,希望未來的施處長可以在法學素養上能更加精進,因為呢,我們的大法官才剛針對誹謗做了解釋。
依司法院大法官112年憲判字第8號意旨,誹謗罪的要件非常嚴格,如果是可受公評之事,而且發言或發文的人經過「合理的查證」,這就不可能構成誹謗。
▲林志潔回擊,希望未來的施處長可以在法學素養上能更加精進,如果明知不能成罪而為告訴,將有構成誣告罪之可能,且有浪費司法資源之虞,還請施淑婷發言人自重。(圖/翻攝自林志潔臉書)
林志潔強調,她在上電視政論節目,或是她在臉書的發文,都有提到她的消息來源、引註出處。包含她提及對價關係的用語,也是「如果」有對價關係,「則有可能」有貪污治罪條例的問題,因此在構成要件上是不可能成立的。
林志潔表示,身為法學老師,也要藉此好好提醒民眾,如果明知不可能成罪,卻仍意圖使人受刑事的處罰,這會有誣告罪的問題喔。
林志潔還說,施淑婷發言人即將接任民政處長此一重要公職,動見觀瞻,其品格操守及行止涉及高度公益性,理應受到大眾之檢視與監督。本人並同時提醒施淑婷發言人,如果明知不能成罪而為告訴,將有構成誣告罪之可能,且有浪費司法資源之虞,還請施淑婷發言人自重。
施淑婷晚間也在臉書回擊,麻煩自稱超專業法律智者的林志潔老師秉持著法律「嚴謹」的精神,充分舉證她的車子有提供市長作為接送服務的座車來源。否則您大張旗鼓的在網路及媒體上傳播散佈不實的資訊,將會成為法界與教育界最壞的教材與範本。
施淑婷提到,很多人說,應該要連楊玲宜議員還有媒體一起提告,但說真的,所有的人都知道此訊息是在帶風向,是沒有經過考證的言論,因此都會以「如果」或「問號」…等等質疑句子作為說詞。唯獨只有身為法學教授,自稱最專業的志潔老師,在社群上以肯定句說出「第三,高市長接受提供座車和接送服務的來源之一為市府發言人,而此發言人甫升任民政處長」的言論,並在網路及媒體上傳播散佈並貶損人格的貪汙指控。
施淑婷說,身為一個法學教授,未做到最基本的舉證,直接汙衊車子有提供市長作為接送服務的座車來源以及換取職務之對價關係,必須提告,以正視聽!「法律專業我比較相信邱顯智,您有查證或是打聽了嗎?超不嚴謹愛D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