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的兒子被控性暴力。(圖/翻攝自臉書)
自稱是宜蘭縣長林姿妙兒子女友的陳姓女子昨天(8日)在臉書控訴,3日在縣長兒子家中遭性暴力,她驗傷後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卻疑遭法院吃案,對方還暗示她明知道縣長兒子在宜蘭,為什麼不向其他縣市聲請保護令?宜蘭地院指出,確實有收到此案,並已在當天分案,因陳女是外縣市人士,才會善意提供資訊,請她可以就近在當地的法院聲請保護令,絕無推案、吃案的可能。
陳姓女子在臉書《爆料公社》貼文指出,她與林姿妙的兒子是情侶關係,2人相識約2個月,9月3日當天,在羅東新群三路縣長兒子家中遭他性暴力,當日驗傷後,隔天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3天後,法院稱告訴她不足,甚至暗示她明知道縣長兒子在宜蘭,為什麼不向其他縣市聲請保護令?
陳女表示,因為縣長兒子的背景人脈,讓我再次受傷害是對的嗎?只是想保護自己居住的安全和人身的不受威脅騷擾這麼簡單,法院為什麼要為難我?!他對我的性暴力比一般家暴還惡劣,我到底哪裡證據不足?因為他是縣長兒子,所以宜蘭地方法院就想阻止我嗎?這樣算不算法院吃案?宜蘭地方法院的不公不義讓我心寒。
▲女子在臉書上的發文。(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二社)
宜蘭地院澄清,確實有收到此案,並已在當天分案,承辦的司法事務官審查後,認為有補件的必要,7日以郵寄的方式發函,請聲請人補正資料,中間可能有時間差。另外,當時與陳女電話說明的社工是因得知陳女是新北人,才會善意提供資訊,表示可就近在新北地院聲請保護令。宜蘭地院嚴正聲明,不會因為相對人的身分而做不同考量,絕無推案、吃案的可能。
林姿妙的兒子則回應,遭指控內容並非事實,他將提告、訴諸法律途徑,捍衛自己清白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