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社保司表示,明年健保住院自付額上限將增加至5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明年度(113年)全民健保住院,民眾應自行負擔費用的最高金額上限將調漲,根據衛福部最新(9月12日)預告的《一百十三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草案,民眾將來同一疾病自行負擔費用將從4萬8千元調整到5萬元;全年累計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也將從8萬元調高到8萬4千元。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副司長陳真慧表示,衛福部每年會依主計總處的平均國民所得,針對全民健保單一疾病與住院自負額上限做出調整。
陳真慧表示,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62條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住院費用的最高金額,每次住院為每人平均國民所得6%;無論是否同一疾病,每年每人以平均國民所得10%為限。
陳真慧表示,9月12日預告的《一百十三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草案,民眾將來同一疾病自行負擔費用將從4萬8千元,調整到5萬元,調高2千元,調幅增4%。
全年累計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也將從8萬元調高到8萬4千元,調高4千元,調幅增5%。
陳真慧表示,《一百十三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草案有60日,蒐集相關意見後將於11月13日公告。公告後新費率將於明年1月1日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