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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汐止老家違建…決定「整棟拆」:不會就此放著

政治中心/魏君程報導

黃國昌汐止老家被爆出違建爭議。(圖/資料照)

▲黃國昌汐止老家被爆出違建爭議。(圖/資料照)

黃國昌汐止老家被爆出違建爭議,今(13)日黃國昌在臉書發布貼文,公開違建調查處理的進度,黃國昌表示,「我決定在儘速設法將家人安頓好之後,依法申請拆除執照,將老家全棟拆除」。

黃國昌汐止老家7月14日時,被爆出有違建,今日黃國昌在臉書發文,表示「經由國產署透過媒體的放話,我第一次知道,原來爸媽30多年蓋的老家,竟然有越界到國有地的狀況。既然目前所有權已經登記在我的名下,那就負起責任,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因此,在7月17日收到國產署的通知後,當天就繳納使用補償金12744元,也依國產署公文的指示正式申請租用。然而,8月下旬國產署又突然通知我不能承租,要求騰空返還。

黃國昌接著說,在此同時,我積極聯絡相關單位儘速前來指界,並在8月21日由公務員正式完成指界。8月23日,我自己找了工班開始進場拆除。在8月31日拆除完成後,上週五下午經國產署、汐止地政事務所、新北市地政局三個單位聯合派員會勘後,確認越界之地上物已騰空返還。

在此,除了要謝謝辛苦的工班,也感謝到場指界勘查的基層公務員,讓您們辛苦了。公務員秉持自己的職責與專業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家的重要基石。越界的部分完成拆除後,接下來就必須處理老家後面所存在的部分既存違建。

黃國昌表示,老實說除了新北市政府官員在回覆媒體時所述老家後面有一部分屬於「2009年6月25日以前的既存違建,屬於類型D,目前拍照列管」之外,我並沒有收到新北市政府任何行政處分。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D 類別且未經排定拆除期程或未列專案者,由本府拆除大隊拍照建檔列管,不另行寄發行政處分」。新北市政府只拍照列管,沒有寄發行政處分的措施,確實是依法行政。

儘管如此,既然老家後面有部分存在既存違建的情形,雖然新北市政府沒有要求拆除,我就是要處理,不會就此放著。我不希望這個問題又延續到下一代,造成孩子們日後可能的困擾。

黃國昌指出,由於老家屋齡真的蠻久了,加上當初的建築工法,可能沒有辦法只拆除後面被認定是既存違建的部分,否則將影響房屋的結構安全。因此,和家人討論後,我決定在儘速設法將家人安頓好之後,依法申請拆除執照,將老家全棟拆除。身為人子,這段期間看到老爸老媽的擔心害怕,令我深感愧疚。現在最大的期盼,是希望在拆除完畢後,能讓他們倆位安心,歸於平靜。

文末,黃國昌感嘆,老家將要拆了,看著牆壁上孩子們的塗鴉,有些回憶確實讓人捨不得。但我相信,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即使換了個地方,家依舊是最溫暖的避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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