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翊綺/台北報導
▲勞動部112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9月12日開始受理申請。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2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自112年9月12日開始受理,至10月13日截止申請。符合申請資格的勞工,若子女就讀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每名補助4000元至2萬4000員不等,兩名子女最高合計補助5萬76000元。
勞動部表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申請截止日止(112年10月13日),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就符合申請資格。若是在10月13日前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這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此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1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新台幣148萬元以下,申請人子女須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申請人於今年10月13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也符合申請資格。
針對補助金額方面,勞動部說明,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若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一人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勞動部特別提醒,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即學費繳款單,學費顯示為零元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勞動部表示,對本項補助有需求者,可自9月12日起至10月13日止於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下載申請書,列印後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或利用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於線上提出申請。另紙本申請書亦可自9月12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台)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