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彰化報導
▲彰化某寵物店男員工遭2男砍斷手臂。(圖/資料照)
彰化地檢署偵辦寵物店男員工遭人砍殺案,18日偵結!陳姓、張姓男子今年6月闖入寵物店,從背包拿出辣椒水、柴刀、榔頭攻擊林姓男店員,當場砍斷他右臂合併顱骨骨折、休克。檢察官認為,2男犯後毫無悔意,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今年6月25日晚間,陳姓、張姓2名男子背著包包,走進彰化某間寵物店。2人看到林姓男子立刻朝他噴辣椒水,雙方開始發生拉扯。過程中,體型瘦小的陳男大喊了5次「一隻手拿出來」,張男趁隙從包包內拿出柴刀往林男身上猛砍,林的手臂當場遭砍斷,一旁的女店員也遭辣椒水波及,令人怵目驚心。
林男除手臂遭砍斷外,身上也有9處刀傷,當場休克,經送醫急救後,發現他還有顱骨骨折併氣腦及頭皮裂傷、左手前臂多處裂傷等重傷害。
陳姓、張姓男子遭警方逮捕後,檢察官認為涉犯殺人未遂、重傷害、毀損、恐嚇等罪,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殺人未遂重罪,並有勾串共犯或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彰檢今天偵結,檢察官認為張、陳 2 人手段兇殘,犯後並無悔意等,依刑法第 271 條第 2 項、第 1 項殺人未遂、第 277條第 1 項傷害、第 354 條毀損、第 305 條恐嚇等罪嫌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法院沒收作案柴刀、辣椒槍、辣椒水、鐵鎚及手機2支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