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民眾黨中評會決議暫停黨權。(圖/資料畫面)
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涉嫌詐領助理費,日前遭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昨(18日)開會決議,對高虹安祭出暫停黨權處分,在判決確定無罪以前,都不得聲請恢復黨權。對此,高虹安也做出回應。
高虹安指出,自己在上上星期時已經主動請辭所有黨內職務,並口頭向主席(柯文哲)提出自請停權。上週被慰留中央委員職務的時候,也有提出自請停止黨權。
高虹安表示,現在黨部中評會完成程序,並不會影響自己任何工作和生活,「自從當選市長及就職之後,就一直是市政優先。」
根據民眾黨《廉政準則》第2條第2款,所謂違反廉政紀律,包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行為,而該準則第6條則規定:「黨員有第2條第1款至第3款之情形而經檢察機關起訴者,應予暫停黨權以上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