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桃園電子報
有民眾上傳一段影片,表示自己開車經過八德區長興路與霄裡路口,看到有貨櫃佔用道路影響交通,警方到場了解後,發現是民眾要將貨櫃移置他處而佔用道路,但因未申請路權,警方先行協助疏導交通,並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4款開單舉發。
▲民眾要將貨櫃移置他處而佔用道路,導致整條馬路交通大打結。(圖/讀者提供)
民眾18日晚間開車經過八德區長興路與霄裡路口,看見一個大型貨櫃整個橫向擋住車道,直接跨到對向馬路,經過的車輛不得已紛紛放慢速度,停下來等現場的人移動貨櫃,導致整個交通大亂,讓用路人直呼「太扯了啦!」
▲因未申請路權並佔用道路,警方將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4款開單舉發。(圖/讀者提供)
對此,八德分局表示,經查為民眾要將貨櫃移置他處佔用道路,警方到場先行協助疏導交通,但因未申請路權並佔用道路,將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4款開單舉發。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