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慈鈴報導
▲大直民宅發生傾斜倒塌意外,部分民宅1樓直接變成地下1樓,超過400名受災民眾有家歸不得。(圖/記者邱榮吉攝)
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街多棟民宅7日晚間疑因建案施工不慎,發生傾斜塌陷意外,部分民宅的1樓直接變成地下1樓。不過,截至目前為止,責任歸屬尚未明確,外界也很關注其中是否有「官商勾結」,以及之後是否會以國賠收尾。回溯到1996年8月18日,受溫妮颱風影響,順向坡上的「林肯大郡」建案發生土石滑動坍塌意外,造成28人死亡,事後國賠金額超過3億元。對此,《三立新聞網》特地整理「林肯大郡」坍塌事件脈絡,供讀者參考。
▲汐止林肯大郡坍塌案牽扯出「官商勾結」,國賠金額超過3億元,仍可上訴。(圖/資料照)
● 1996年8月18日「林肯大郡」坍塌案
林肯建設在1993年推出「林肯大郡」建案,地點位於台北汐止汐萬路二段228巷,當時主打「台灣第一座複合式整體開發的大眾貴族化社區」,並分有「金龍特區」、「總統特區」、「15樓區」等7個區,分領有7張建築執照,總戶數可容納約1450餘戶。1996年受到溫妮颱風影響,當地土石滑動坍塌,造成28人死亡,160戶全數倒塌,超過300戶房屋嚴重受損,被判為「半倒區」。
● 地質調查發現建案處為順向坡,既是天災也是人禍。
根據當時地質資料顯示,當地的地質為順向坡,由於在下邊坡不當開挖追求擴充基地面積,導致自由端露出,大大降低邊坡地的安全性。一旦發生暴雨或是地震,邊坡就會產生崩坍、「地滑」,不僅會毀損建物,也會殃及居民生命。
● 官商勾結,6名建商及14名官員被起訴。
由於林肯大郡問題繁多,除了濫墾濫建外,還爆出「官商勾結」。1997年,林肯建設負責人李宗賢等六名建商與當時的台北縣政府農業局、台北縣政府工務局等14名官員提起公訴;隔年,李宗賢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褫奪公權七年,涉及圖利罪及偽造文書的14名台北縣政府官員除了林文能無罪,以及陳志銘移民至澳洲未拘提到案外,其餘被告則分處有期徒刑兩年至九年不等。
● 受災戶求償國賠,高院更四審判賠3億1498萬1441元,仍可上訴。
至於國賠部分,纏訟21年,台灣高等法院更四審2020年8月25日認定建商李宗賢等人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加倍判決林肯建設、林肯實業、建商李宗賢、建築師盧正堯應連帶賠償被害人3億1498萬1441元,每人可獲賠償金額為73萬多元到358萬多元不等,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