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南報導
▲民眾發現有流浪貓在路邊奄奄一息,警調查後揪出兇手是自己人,一腳踹死貓咪代價賠慘。(示意圖/資料照)
台南一名民眾深夜在住家附近聽聞貓咪哭聲,發現一隻貓咪奄奄一息倒臥路旁,送醫後獸醫檢查發現有腸薦關節脫位、腎臟腫、肝腎指數上升、心肌輕微損傷等,經搶救後仍不治。該熱心民眾不捨灰貓遭攻擊慘死,報警後竟發現「行兇」的是一名警察,狡辯矢口否認犯行,且犯後態度不佳,法官依動保法重判,處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臺幣22萬元。
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追查,發現一名陳姓男子今年(112年)1月19日晚間9時許,騎機車返家後,徒步走到一處巷道,認為貓咪在住家附近出沒,影響居住環境整潔,一開始先看到一隻橘貓就猛力踱步驅趕。
監視器拍下陳男踹了橘貓後又看到這隻灰貓在矮牆上,竟衝上前猛踢,灰貓遭重擊後從牆邊滾落,陳男繼續跺腳、跺腳驅離。不過灰貓因已被重踩受傷,只能蜷縮身軀躲在一旁的盆栽旁。最後倒臥在路旁的灰貓被民眾發現奄奄一息,送醫不治後報警才揭發這起「兇案」。
法院審酌時發現,陳男不知尊重動物生命,罔顧並輕蔑動物生命,且進一步查出陳男身為警務人員,本應更加守法,卻是狡辯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
法官日前依犯動物保護法,「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處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臺幣22萬元,拘役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