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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不到兩個月!低收女被房東「1理由」逼搬走 她嘆:那為什麼要出租?

生活中心/許元馨報導

女網友發文透露,在外租屋不到兩個月時間,突被房東要求搬走。(示意圖/資料照)

▲女網友發文透露,在外租屋不到兩個月時間,突被房東要求搬走。(示意圖/資料照)

在外租屋要小心一些糾紛!一名女網友發文透露,原本住的地方因為要整修,所以搬到新家,結果才租不到兩個月的時間,房東就要求她搬家,因為家中經濟狀況不好,突然被要求搬走讓她很無奈,上網求助廣大網友,貼文曝光後隨即引發熱議。

原PO在Dcard以「#租屋糾紛 租屋不到兩個月,房東要求搬家」為題發文表示,原本住的家因為房東要整棟整修,住了約十年左右,雖然客廳、房間只要遇到下大雨都會漏水,但因為住得習慣所以都沒搬家,直到房子要整修後,房東提早一個月跟她們說,之後就搬離。

原PO搬走後,花了快兩個禮拜時間找新的房子,格局是三房一廳的房子,環境也算整潔,怎料,結果還住不到兩個月,「房東打電話來說要請我們搬家,原因是要賣房?」原PO聽了房東的理由,無奈「那為什麼還要出租呢?」

原PO透露,房東現在會一直打電話來叫她們搬家,但因為自己家是低收入戶、單親家庭,且媽媽身體狀況不佳,領身心障礙手冊,曾出過車禍導致雙腿不能久站,沒有工作。面對房東的要求,讓原PO無助問,「想問問各位這情況是要怎麼辦?」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建議先看租房的合約,「要看妳的合約,有的合約會寫提前告知一個月,不扣違約金,或者違約須賠償」、「你契約是『得解約』還是『不得解約』?得解約就是這樣,不得解約就可以繼續住,可是一樣會遇到問題」、「既然你們沒有法定可提前終止租約的狀況,就是看合約。如果合約中寫『得』提前終止租約,那房東可以請你們搬;如果沒有,他不能強制你們搬,要是他還是堅持想要你們離開,他必須跟你們談條件,付你們違約金或提供其他好處,讓你們同意終止租約,當然你們可以不同意,堅持住到租約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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