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欣怡、黃昀凡/台北報導
明揚科技工廠大火造成百人傷亡,除了打火弟兄衝鋒陷陣救災,廠區有沒有「自救能力」也引起外界質疑,消防法明定員工超過50人的公司必須自衛編組,在災害第一時間協助救災,對此就有專家表示,以這次案例來看,很有可能是疏散逃生工作沒有落實,才會釀成嚴重傷亡。
▲消防法明文規定編制超過50人以上的公司必須自衛消防編組。
明揚科技工廠大火釀成9死107傷1人失聯悲劇,廠區有沒有自救能力被打上大問號。
全國建築安全學會理事長高士:「自己財產自己維護,就是我們政府有規定自衛消防編組,原則上我們每半年要做1次,那以這個場所來講應該是著重於疏散逃生,我相信今天如果廠區裡面沒有任何的員工在裡面,我相信消防機關一定會做退避權,就不會造成消防人員進入傷亡的情況。」
消防法明定員工超過50人的公司必須編制滅火班、通報班、避難引導班,安全維護以及救護班,在災害第一時間幫忙救災,而不是把所有工作丟給第一線打火弟兄。
▲消防法規定,工廠業者必須把所有搶救相關資訊告訴消防員。
衝鋒陷陣分秒必爭,但是火場狀況瞬息萬變,處理得「對」遠比速度更重要。
全國建築安全學會理事長高士峯:「(工廠)動線比較複雜,面積也比較大,特殊的物質有可能一火災就變成所謂的全盛期,所以這是沒有辦法的照SOP來做的。」
2019年台中免洗餐具工廠火警造成2位消防員殉職,促使修法廠區資訊公開透明,也就是要求業者提供廠內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以及平面配置圖和搶救必要資訊,看起來似乎很完善,實際上卻難以落實。
(圖/資料畫面)
基層消防員:「如果更改了一些配置的話,不管是它今天臨時進了一些危險性物品,今天它臨時有一些貨物進來的話,他其實不會跟我們消防隊報備,會造成雙方認知上有些落差。」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準確落實教育訓練和法令才能讓預防勝於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