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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揚國際爆炸死傷破百...「員工薪資」引熱議!網認了:不意外啊

社會中心/陳慈鈴報導

屏東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爆炸,火勢歷經28小時才撲滅。(圖/翻攝畫面)

▲屏東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爆炸,火勢歷經28小時才撲滅。(圖/翻攝畫面)

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於屏東縣屏東市經建路上,消防單位在22日傍晚17時31分獲報火災,18時許發生爆炸,火勢歷經約28小時後,23日晚間21時56分才宣告撲滅。這起意外不僅造成逾百人死傷,其中也包括消防員賴俊儒(33歲、103年特)、陳柏翰(32歲、專28期)、鍾吉垣(38歲、專23期)、施寶翔(37歲、專23期)等4人不幸殉職。對此,有網友特地前往明揚國際公司的Google評論了解詳情,意外發現員工底薪似乎低於法定標準,疑惑為何還有人要去做這份工作,引發熱議。

一名在北部偏鄉的網友在《PTT》以「工廠底薪21000,為什麼要去做?」為題發文,並貼出10個月前的評論,疑惑不是很久以前就22k了啊?這樣怎麼不乾脆去跑外送?不然去個賣場也還行,再不然就是去物流包貨。他透露,之前高中畢業去一個小時就170元,而且感覺這環境很糟糕,不過我在北部偏鄉啦,有卦嗎?

明揚國際爆炸死傷破百,「員工薪資」引起網友熱議。(圖/翻攝自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oogle評論)

▲明揚國際爆炸死傷破百,「員工薪資」引起網友熱議。(圖/翻攝自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oogle評論)

實際前往「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Google評論查看,有一則10個月前的評論寫著,「血汗工廠,強迫加班,本薪只有21150元,加一堆津貼才超過基本底薪,重點是加班費是用本薪計算的,所以基本上給你一點點前要你做的跟狗一樣,而且還有監視器監視你,一點人性都沒有,搞得像在監獄一樣,要進來的請三思啊,自認奴性強的可以進去試看看。」

此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紛紛表示,「南部不意外啊,不然你以為這麼多北漂仔」、「所以你知道為什麼這麼多人北漂了吧」、「這種薪資就是,沒工作的時候叫你不用來,突然有工作就叫你來加班,所以算起來才會那麼低,誰在跟你算勞基法」;還有人透露,「還有論件計酬,一個月薪水不到一萬的。」、「傳產真的超多這種瘋狂畫餅,說以後當主管怎樣 ,真的不如去超商麥當勞手搖飲,各種唬爛都有,說學技術以後以件計酬。」

事實上,依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假如雇主訂的薪資低於基本工資,勞動部可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第80-1條第1項等規定,對雇主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而且應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的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如果雇主未於限期內改善,應按次處罰。

#屏東明揚工廠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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