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徐男竟將自己父親銀行帳戶提供給應召集團使用。(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37歲徐姓男子,先前進入應召站工作,還將父親銀行帳戶提供給業者,藉以收取性交易款項,3個月就進帳142萬770元,警方佯裝成尋芳客查緝,當場逮捕應召女子,並追查不法所得流向,始知徐男利用父親帳戶為非作歹,1個月僅分得3萬元,台北地院遂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徐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檢警調查,2021年12月間,徐男進入「武哥」經營的應召站工作,還將自己父親辦理的銀行帳戶,提供給「武哥」使用;每當應召女子完成性交易後,先將款項匯到某帳戶,再從該帳戶轉到徐男父親帳戶,最後「武哥」才派人提領不法所得,徐男每月則可分到3萬多元。
2022年7月13日,警方網路巡邏時發現賣淫廣告,隨即喬裝成嫖客聯繫應召站,並將性交易費用8千元匯給對方,警員赴約後逮捕應召女子,並循線清查業者金流,赫然發現徐男父親的帳戶,3個月內匯入42筆款項,金額達142萬770元,遂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徐男。
法官認為,徐男不思正途賺錢、媒介女子出賣肉體牟利,助長社會不良風氣,考量徐男犯後態度尚可,遂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追徵犯罪所得10萬5千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