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王姓男子逆向行駛釀禍。(圖/翻攝畫面)
國道4號東向26公里處今天(27日)上午發生一起車禍,王姓男子(65歲)疑因上錯車道、逆向行駛,導致與沈姓男子所駕駛的車輛對撞,所幸未造成傷亡。國道警方指出,這起事故肇因仍待釐清,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處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
國道警方指出,27日早上6時20分,國道4號東向26公里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王姓男子駕駛小客車原本要上台74線,疑不慎走錯車道,逆向進入國道4號潭子段後,再與沈男駕駛的小客車發生碰撞。
這起事故一度造成東向潭子交流道出口匝道受阻,所幸警方迅速排除恢復通行。警方呼籲,行車應依照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若錯過交流道或行駛錯方向請勿於高速公路上倒車或逆向行駛,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處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