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電子煙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菸害防制法》新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上路施行,全面禁止電子煙並納管加熱菸等指定菸品,迄今已逾半年。衛福部國健署今(27)日表示,截至8月底已監測、稽查1.3萬家件次,疑似違法件數共2413件,裁罰金額新台幣1647萬元。至於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部分,專家委員第一次審查會議討論進度?國健署僅表示,9月中旬已召開審查會大會,目前函覆業者審查意見以補正資料。
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規定,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而公告指定之菸品(含加熱式菸品),則需經審查核定通過後,始得製造、輸入、販售。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加熱菸皆屬違法產品。
外界好奇,上述237件處分書中哪個縣市件數最多?以及目前已裁罰金額中單筆最高是多少錢?違規樣態是什麼?國健署回應,以高雄市裁罰528萬7千元(56件)最高;其次是新北市214萬6千元(59件)、台中市212萬(26件)再次之;彰化縣共146萬4千元(27件);嘉義市計7件罰單,共140萬(7件);新竹縣共101萬3千元(11件),單筆罰鍰最高是新臺幣20萬元整。主要裁罰則以菸害防制法第31條違法廣告類菸品或加熱菸,處20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國健署對加熱菸審查情形的統計「頻率」改變,從每個月28日公佈,本月起改為15日公佈。目前仍10家業者申請。(圖/翻攝自國健署官網)
另,有關指定菸品審查進度部分,國健署則以以下三點說明:
(1)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後,加熱菸嚴格納管,目前還沒有任何一家通過健康風險評估,截至9月11日有10家業者申請,2家文件完備,已移交委員審查。
(2)依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規定,應邀集公共衛生、衛生政策、毒理學及其他有關專家學者為之。衛生福利部業於112年5月即依該辦法成立審查會,並依審查會設置要點規定運作,審查會自5月起持續召開至9月中以前已召開7場。9月中旬已召開審查會大會,目前函覆業者審查意見以補正資料。
(3)考量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為涉及人民權益及公眾健康,並以保護公眾健康為審查最高目標,目前皆依規定辦理,程序嚴謹,有關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時程,後續視專家學者就業者補正提送文件資料逐一審查而定,國健署無預設時程,如有審查結果會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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