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國內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呈上升趨勢,疾管署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示意圖/資料照片)
今年的流感流行期特別長!衛福部疾管署長莊人祥昨宣布,今年公費流感疫苗10月2日起分2階段開打外,疾管署今(28)日也宣布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呈上升趨勢,且近二週上呼吸道感染群聚通報件數上升,目前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741例,考量處流感流行期,故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至明年3月31日止。
根據疾管署本週二統計資訊,上週門急診類流感就診人次接近11萬人次、達109054人次,近期呈上升趨勢,另近二週上呼吸道感染群聚通報件數上升,上週通報91起,其中78起(87%)為校園群聚通報,檢出以流感病毒為主,以A型H1N1及H3N2共同流行,顯示社區呼吸道病毒活動度增加。
▲今年公費流感疫苗10月2日起分2階段開打。(圖/疾管署提供)
疾管署今日表示,依疫情監測資料顯示,本流感季自去(111)年10月1日起截至今(112)年9月25日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741例 (以474例A型H1N1及249例A型H3N2為多),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發生風險持續。考量處流感流行期,故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至明年3月31日止。
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由於本年流感可能與COVID-19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用COVID-19家用快篩輔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圖/疾管署提供)
疾管署再次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