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張善政今(7)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法務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執行成效與展望」報告後表示,法務部長羅瑩雪此次到中國大陸訪問,使用官銜。兩岸互動相關事項,均應本於對等、尊嚴原則,在辦理活動時,名稱也要符合該原則。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陳明堂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強調,羅瑩雪訪問中國大陸期間,全程均使用「部長」官銜,同時所拜會的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的位階形同副總理,所以完全符合對等、尊嚴原則。
另外,羅瑩雪在拜會大陸公安部時,也向接待的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提到對於國人關心的要犯如羅福助、陳由豪等人,希望公安部能協助緝補回台。根據陳明堂轉述,公安部副部長表示,會盡量在執行面配合。
法務部指出,為維繫兩岸自「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以來所建立的經常性合作管道、深化協議合作關係、拓展合作面向及強化執行功能,羅瑩雪應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邀請於3月28日率領行政執行署、廉政署、綜合規劃司、檢察司、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及保護司等相關單位主管赴北京市及上海市進行5天公部訪問,已於4月1日順利完成參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