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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財經界名人建議,浩鼎這類沒營收的生技股,大股東持股應強制集保,不准賣出;但研究上市櫃公司法規人士認為,翁啟惠女兒並非大股東,修法規於事無補。
浩鼎風波愈演愈烈,外界質疑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女兒賣浩鼎股票,是否涉及內線交易?今(7日)翁啟惠提供給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曝光,他承認獲女兒授權賣股。
由於證券交易法規定的內線交易,定罪不易,有專業財經人士提議,針對浩鼎這類沒有營收、獲利的生技公司,乾脆強制大股東持股集保,不能賣股,就沒有內線交易的問題。
熟悉法規人士分析,不論浩鼎大股東是否涉及內線交易,就算修訂法規,強制大股東持股集保,若大股東存心逃避,還是可以透過人頭戶,分散股權,要抓到弊端並不容易。
因此,避免沒營收、獲利的公司,藉由上市櫃印股票換鈔票的疑慮,除了在申請上市櫃過程中嚴格把關之外,一旦獲准上市櫃之後,還要搭配交易制度的管理、監控,倒不必非要強制大股東持股集保、不准賣股。
依現行規定,雖然生技公司沒有營收、獲利,不符合一般上市櫃的基本條件,但政府獎勵科技事業,只要獲主管機關審查通過,都可排除限制,照樣上市或上櫃。
這些沒營收、獲利的科技公司、生技公司、文創事業,只要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上市櫃之後,和一般符合獲利門檻的上市櫃公司一樣,董監事、大股東股票強制集保1年。
專家說,不論翁啟惠女兒是否涉內線交易,因她不是浩鼎大股東,就算修改法規,強制沒營收、獲利的生技公司大股東持股集保、不准賣股,也管不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