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台中士官長偷吃同袍妻子,使女方懷孕嚴重侵害配偶權,台中地院最終判其賠償30萬元。(圖/翻攝畫面)
台中陸軍602旅一等士官長,驚傳與軍中同僚上士的妻子外遇,並導致女方懷有身孕,事情曝光後,上士怒而告士官長求償130萬元,法官依調查證據表示,士官長侵害配偶權,使上士婚姻破碎身心受創,宣判賠償30萬元。
根據判決書表示,上士向法院控告同為軍中同僚的士官長與妻子有染,其2人還多次出遊,發生性關係,也曾親眼撞見士官長與妻子於官舍附近擁吻,事後妻子竟還懷上士官長的小孩,使其深感背叛整日以淚洗面,因此決定離婚並向導致婚姻破裂主因的士官長,要求賠償130萬元。
審案時士官長自述,身為官舍福利委員,對官舍居民皆關愛有加,且本身是帶2娃的單親爸爸,因此對於異性同袍很有話聊,能以過來人給予建議,表示上士妻子常與其訴苦,並表示想與上士離婚,卻不料懷孕2人才會討論墮胎事宜。
據法院查出,士官長承諾替女方付人工墮胎費、還說會負責任、答應女方後續會幫忙調養,可見兩人曾發生性行為,判定是士官長導致女方懷孕,並調閱軍中監視器,畫面中士官長與女方深夜緊緊相擁,見上士看見後才彈跳分開,可見已逾男女之間一般交誼之分際,法官依士官長《侵害配偶權》判其賠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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