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立斌/綜合報導
在今年2月,政治大學教官撕毀校內社團「野火陣線」的228事件相關海報,討論許久的「教官退出校園」一事再次被討論。今(7)日,政大東吳台大北大4所學校,約20名學生到教育部前抗議,訴求「教官退出校園,落實轉型正義」。在今日的活動上,立委鄭麗君與黃國書等人皆到場聲援。
針對這點,教育部表示,因「大學自主化」,現在是否設置教官,是由校方自行決定,目前有14所大學沒有教官;且教官是校園安全的守護者。教育部長吳思華在受訪時也重申相同立場。立法院附帶決議,教育部須與國防部會商,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教育部表示,將持續與國防部聯絡。
▲政治大學教官撕毀校內社團「野火陣線」的228事件相關海報。(圖/翻攝自youtube影片)
野火陣線表示:「表示威權時期,教官長期在校園內擔任思想控制、打壓教師及學生自由的工作,甚至在校園內為救國團處理團務。自解嚴之後,一連串關乎校園民主、學生自治、教育改革的運動興起,一九九〇年代後期,教官退出校園的呼求在各校間風起雲湧。
1998年大法官釋字450號曾宣告〈大學法〉強制大專院校設立軍訓室違反憲法無效,實是將此反民主遺續去除的契機,然而多年來應當追求自由和真理的大學殿堂,卻幾乎因循苟且毫無作為,各大學仍舊保留教官室或放入生活輔導組,除軍訓課之外仍主責學生輔導照顧、校園維安、甚至性平事件。然而,教官就是軍人,接受軍事訓練,與前述教育專業和服務皆無涉,並不會在上過幾堂教育部提供的輔導課程後成為輔導老師,本質上與教育不相容的人員,不應該存於校園。
教育應當力求不斷反省進步,威權時代不合時宜之遺緒,如制度、規則、符碼應當盡速去除,不該搪塞守舊名義怠惰卸責。教官不該由教育部每年補助經費安置於校園內,各項工作應由專業人士分工分責,政府應當研擬完整配套措施,並如期執行。」
野火陣線的訴求是:
一、教官退出校園,軍人回歸國防部
二、捍衛學術自由,大學法增修專門條文,禁止黨政軍特再度進入校園
三、落實轉型正義,去除教育場域內之威權遺緒
▲圖/翻攝自youtube影片
在今日下午,教育部針對教官退出校園的訴求,做出三點回應。全文如下。
一、有關大學校院教官之設置,教育部依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50號解釋文,尊重大學自治精神,自95年10月起已由各大學校院自主決定。
二、教官制度隨著我國民主政治之發展而轉型,業務職掌因應校園的實際需求而大幅調整,包含:校園安全維護、學生校內外生活輔導相關工作、推動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教育服務役役男教育訓練及服勤管理及依學校需求協助辦理學生事務相關工作,並在校安工作上獲得學校充份信賴。目前教官均依照上述職掌規範執行業務,教育部亦要求各校教官務必秉持「尊重多元、理性溝通」原則,尊重學校師生對校內公共事務之多元意見表達,且在校園民主的氛圍下,教官不可能進行言論管制。
三、學校教官已轉型並融入校園為教育工作者,擔任校園安全維護、協助學生生活照護、緊急與危機事件救助協處及反黑、反毒、反霸凌等工作。每天上、放學期間,教官均在校門口協助維護交通安全;教官亦負責校園內24小時值勤及通報工作;校內發生衝突事件時,教官均是第一線協助處理人員;校外學生發生安全事件時,教官亦是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協助緊急處理;發生地震及颱風時,教官均立即掌握災情及進行通報。近年來國內發生重大災害事件時,教官亦能跨縣市、跨學制支援及服務各校學生,如前(103)年發生澎湖空難、高雄氣爆、去(104)年八仙樂園塵暴及今(105)年南臺大地震,教育部均動員全國教官參與及協助,其成效深獲學校師生及社會大眾之高度肯定。
四、立法院「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1條附帶決議略以:有關教官之職能雖已朝向多元,對於校園安全與國防教育有其貢獻,教育部在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之下…與國防部會商讓教官回歸國防體系。103年1月14日立法院審議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要求教育部應審慎評估,以校園安定、學生安全為優先,不可率然處置,造成學校人員浮動,致影響校園安定、學生安全。」立法院前揭二項決議均以校園安定及學生安全為優先考量,教育部均予尊重,並將在學校安全無虞的前提下,持續與國防部進行會商評估。
五、綜上,教育部對於部分團體提出「教官退出校園」之主張表示尊重,然教官已轉型為校園安全的守護者。教育部敬請社會各界正視教官長年服務校園的貢獻,並尊重各大專校院對於軍訓教官進用之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