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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關14天?林秉樞對高嘉瑜施暴易科罰金有變數 恐嚇前女友緩刑被撤銷

記者李依璇/新北報導

林秉樞有多次對前女友施暴紀錄。(圖/資料照)

▲林秉樞有多次對前女友施暴紀錄。(圖/資料照)

立法委員高嘉瑜施暴案,前男友林秉樞依傷害罪判刑8月,不得易科;妨害秘密等罪判2年2月,可易科79萬元罰金。林未再上訴,全案定讞,等同再吃牢飯14天就可獲得自由。不過新北地檢署認為,林秉樞曾以同樣手段逼迫前女友拍攝不雅影片、恐嚇,遭判拘役40天,緩刑期間再度對高嘉瑜施暴,且被判刑逾6個月,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近日已獲准。

立委高嘉瑜遭家暴後勇敢站出來揭露對方的暴行,並指有多名女子先後受害。(圖/翻攝自高嘉瑜臉書)

▲立委高嘉瑜遭家暴後勇敢站出來揭露對方的暴行,並指有多名女子先後受害。(圖/翻攝自高嘉瑜臉書)

林秉樞2021年11月遭控訴,對立委女友高嘉瑜施暴,林遭逮捕後聲押獲准。檢警調查發現,林秉樞同年9月偷截高9張私密照,11月在飯店脅迫高脫衣下跪,甚至動手毆打,並拿手機錄影逼迫寫自白書。他遭羈押226天,直到去年7月獲80萬元交保。

新北地檢署全案偵結,依傷害、恐嚇、妨害秘密、偽造文書等8項罪名起訴林;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妨害秘密、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罪判林秉樞2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79萬;傷害罪8月不可易科。二審高等法院今年7月維持原判,可上訴三審。檢辯雙方都未在期限內提起上訴,全案確定。

由於林秉樞傷害罪判8月的部分無法易科罰金,加上林已被羈押226天可抵刑期,只需再坐牢14天,但林秉樞在高嘉瑜一案前、2020年8月期間,曾以同樣手段對前女友施暴、傳訊恐嚇「我會殺妳喔」,並威脅公布手機內的不雅影片、照片,前女友一狀告上法院,林秉樞以想要陪伴母親為由向前女友求情,雙方達成和解,林判拘役40天,緩刑2年。

新北地檢署考量,林在緩刑期間再次對高嘉瑜施暴,且被判刑逾6月,符合撤銷緩刑宣告原因,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新北地院認為,檢方聲請有理由,裁准撤銷。而林秉樞後續2年2月刑責是否能易科罰金,也還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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