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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分手狂問「利用完就丟」還上門按鈴 法官1理由判「挽救戀情」無罪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法官認為,林男為「挽救戀情」的行為屬常理,判處跟騷法林男無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認為,林男為「挽救戀情」的行為屬常理,判處跟騷法林男無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林姓男子因不願與女方結束戀情,不斷打電話、傳Line訊息「把我利用完就丟棄嗎」、「你要做忘恩負義的人」等語,還跑到女方家按門鈴,被女方以跟蹤騷擾法提告,檢方起訴。不過法官認為,或許2人對男女朋友的認知不同,剛結束的情侶其中一方希望挽救戀情也屬常理,考量行為次數、女方反應等情,判處林男無罪。可上訴。

根據檢方起訴。林男於2022年8月間認識女方,認定雙方自9月間開始交往,還曾談到結婚、生子事情。但僅短短6天時間,女方便要分手。林男因此不斷打電話、傳訊息「妳真的要做一個忘恩負義的人嗎」、「把我利用完就丟棄嗎」、「請關聖帝君做主」等語。且跑到女方家按門鈴長達20、30分鐘,嚇得女方住在朋友家1個多月。

案件審理期間,林男辯稱,僅按鈴5、6次,因保全來了就跟著下樓、離開,沒有跟蹤騷擾犯行。

法官依雙方對話、證詞等事證認為,女方雖表示和林男並非男女朋友,但Line對話中曾出現「不想你會Line你嗎」等語,且雙方確實有討論未來有沒有要生孩子話題,林男問要生男、生女,女方還都有回答,恐雙方對於「男女朋友」的認知不同,林男因此主觀上認定女方為女朋友,與一般社會經驗無違誤。

且情侶分手後,其中一方希望挽回戀情並非少見,林男聽聞女方欲分手,立即前往女方住處找人、傳訊、打電話也屬常情,難認有跟騷行為。且訊息內容為合理表達情緒,非情緒勒索,綜合考量林男按電鈴次數、女方反應等情,判決林男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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