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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半夜違停公車站買豆漿遭檢舉,直呼遇上檢舉魔人。(圖/翻攝自PTT)
台灣交通亂糟糟的問題,有許多層面需要解決,至於「檢舉」有無效果,引發兩派討論。今(15)日,有網友在PTT發文表示,自己半夜停在公車格上,卻意外遭到檢舉,直呼檢舉者「有病」,未料留言區多半不挺他。
▲有網友半夜違停公車站買豆漿遭檢舉,直呼遇上檢舉魔人。(圖/翻攝自PTT)
該網友在PTT八卦版發文描述,最近收到一張停公車格被檢舉的罰單,回想了一下,那不是我半夜開車去吃永和豆漿「公車都停運了還在檢舉是有病吧?」,他不禁直呼「檢舉魔人喔」
但半夜是否就能違規停車呢?顯然許多人不這麼認為,紛紛留言:「所以你為什麼要違停」、「檢討自己啦」、「違停還敢嘴?」、「有種停就摸摸鼻子去繳罰單」、「應該是你害他沒得停吧!台灣鯛雙標正常發揮」;不過也有部分網友替他緩頰,認為半夜還特別出沒檢舉,的確就是檢舉魔人了。
關於停公車格的規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明文規定:「汽車駕駛人於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臨時停車,可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不僅是汽車,公車停靠站10公尺內停車,機車罰鍰已提升到900至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