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市刑警大隊偵四隊前往宜蘭26歲吳姓男子住處搜索,在床墊、衣櫃發現大量現金。(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刑警大隊偵四隊,根據詐騙案被害人金流追查,發現部分贓款流向一名26歲吳姓男子帳戶,經比對查證發現吳姓男子涉嫌將詐欺贓款,以場外交易的方式轉換為「泰達幣」,替詐騙集團洗錢,金額多達2000多萬。檢警蒐證後,今年7月前往宜蘭查緝,發現吳男將758萬贓款,全藏在床底下鋪成「床墊」掩人耳目,新北地檢署偵結,依洗錢、詐欺等罪起訴吳男。
▲▼26歲吳姓男子不敢將詐騙贓款存入帳戶,藏在床墊底下及衣櫃,金額多達758萬元。(圖/翻攝畫面)
經查,宜蘭縣26歲吳姓男子自稱幣商,去年底被台中市刑警大隊偵四隊掌握,10多名詐欺案件受害者約2000多萬贓款,部分流向吳男帳戶,吳男利用虛擬貨幣不須受限銀行法的規範,以場外交易方式,將贓款轉換為虛擬貨幣,再將該筆交易偽裝為正當管道的換匯,規避檢警查緝。
▲▼吳男臥房到處都藏錢,警方點鈔數到手軟,最後出動點鈔機,查扣現金多達758萬元。(圖/翻攝畫面)
辦案人員透露,雖然虛擬貨幣有匿名性的特性,但也因為虛擬貨幣有「公開帳本」的特色,帳本是公開的,也代表所有人都能看到每個帳戶、每筆資金的交易流向,反而成為犯罪事實的鐵證,無法遭到隱匿或銷毀。
警方根據被害人的匯款金流層層追查,今年7月見時機成熟,前往吳男位於宜蘭的住處查緝,發現吳男申辦數十家銀行帳戶,卻不敢把贓款存在名下帳戶,反而將現金通通藏在臥房的床墊、衣櫃,由於金額龐大,警方索性出動點鈔機,現場搜出多達758萬元現金,全遭警方查扣,成為協助洗錢的有力證物,儘管吳男失口否認,強調部分現金只是代為保管,仍被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洗錢、詐欺等罪起訴,聲押獲准。
▲自稱幣商的吳男,將詐騙贓款透過場外交易,轉換成虛擬貨幣,幫詐騙集團洗錢。(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刑大隊表示,虛擬通貨的開採、交易、電子錢包等行為具有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的特點,容易被不法之徒利用進行詐騙行為。呼籲民眾進行虛擬通貨相關投資和交易時,一定要謹慎,尤其是不要輕信未經認證的幣商,進行場外交易,以免落入詐騙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