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鄭姓男校長在LINE群組內傳送黃色笑話遭判賠5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新北市1名鄭姓男校長,先前在LINE群組傳送黃色笑話,內容提及「寶貝,換個姿勢」等字句,事後周姓女教師提告性騷擾,並求償35萬元;簡易庭法官認為,鄭男只是開玩笑,因此判他免賠,周女不服提起上訴,台北地院認為,這些內容不好笑,而且會讓人不舒服,遂改判鄭男應賠5萬元確定。
周姓女教師指控,去年4月某日晚間7時許,鄭姓校長接連傳送4則性騷擾訊息,內容提及「悄悄的脫掉你的内褲…寶貝,換個姿勢」、「你那火辣的激情時刻在我唇邊回味!」、「你瘋狂的摸,我瘋狂的摸,就這樣摸了很久」等字句,明顯帶有性暗示、性別歧視等涵義。
周姓女教師還說,鄭姓校長訊息帶有挑逗、要求性服務的意味,害她一直做惡夢,夢到自己被鄭男脫褲子、撫摸等情節,導致她出現耳鳴、失眠等症狀,嚴重影響正常生活,鄭姓校長利用權勢對她性騷擾,亦侵害她名譽權,因此提告求償35萬元。
簡易庭法官認為,鄭姓校長只是在開玩笑,玩笑尺度原本就有主觀認知差異,認定鄭男並無性騷擾意圖,因此判周女敗訴;周女不服提起上訴;台北地院認為,鄭姓校長言論確實具有強烈性暗示。就算去除掉「性暗示」的部份,內容也不好笑,而且讓群組內成員不舒服,認定校長性騷擾罪證明確,因此改判他賠償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