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教「女兒閨蜜」功課教到床上去!一名三十八歲林姓男子在國立中央大學擔任助理研究員,竟對常到家裡寫作業的女兒同學伸出狼爪,還向少女說「年齡不是問題,我會給妳一輩子的幸福。」,少女聽信花言巧語,並開始假藉寫作業到林男家約會。少女家屬得知後向林男提告,警方也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林男函送。
▲示意圖/翻攝自百度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三十八歲的林男於五年前離婚,帶著獨生女到任職的中央大學附近租屋,而前年七月,受害少女(十三歲)到林男家溫習功課時,林男便不斷獻殷情向少女示好,還不時帶女兒與受害少女一起出遊,讓少女誤以為是戀愛。由於受害少女父親為台商、母親為上班族平時較忙碌,看在少女與林男女兒是閨蜜,再加上林男在大學任職,故放心女兒在林男家過夜,沒想到竟是不倫戀的開端。
被害少女去年九月上高中住校,每逢假日就向學校說要回家,但卻是到林男家過夜,直到少女父親要到校接女兒撲空向校方反映,少女在接受心理輔導後才說出整起事件,少女家屬憤而向林男提告,林男卻傳簡訊給少女家屬說,「交往之初是以結婚為前提,要娶她(少女)為妻。」讓少女雙親痛斥「衣冠禽獸」!
對此,專業律師表示,林男雖跟少女在「你情我願」下發生關係,但已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最重恐面臨七年徒刑。(整理:實習編輯林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