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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旅行社業務私吞公嬤59萬團費 警方證實:已被花光了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受害民眾出示刷卡紀錄,證明團費已繳卻臨時取消半年多,至今並未退費。(圖/翻攝畫面)

▲受害民眾出示刷卡紀錄,證明團費已繳卻臨時取消半年多,至今並未退費。(圖/翻攝畫面)

新冠疫情之後,國人的生活回到常態,出國旅遊人數也大幅增加,但高雄市議員許采蓁卻接獲投訴,指出有旅行社業務收取25人團費共59萬元後,臨時取消行程卻未退費,今日陪同10多名受害者召開記者會,呼籲業者應出面負責,而警方日前獲報通知該名業務到案後,才知道高達59萬已經被他全部花掉,該案正由地檢署偵辦中。

許采蓁指出,受害的謝姓夫婦在今年的3月初向旅行社購買越南5日遊行程,原本4月7日就要出發,但3月31日卻告知航班取消,所以行程也取消;後來團員要求將團費及護照退回,至今只收到護照,雙方在LINE上接洽時,業務說會退費或另找其他團補償,但4月16日當天,業務又說會叫太太幫忙匯款,後來就直接不讀不回。

也有團員指出,後來發現旅行社也沒有辦理出國,團費退還一拖半年之久,也懷疑他們是故意的;劉姓民眾說,他們是一群老友組團出國,當初還特別期待,但最後竟然是一場騙局,真的很無助,如今只希望把自己的辛苦錢拿回來。

許采蓁說,倘若旅行社不知情就是業務預謀詐騙,但旅行社明明知情卻不退團費,相當不負責,更不該讓消費者認賠;許采蓁也強調,許多民眾存錢1、2年就為了出國玩,諸多類似案件都是針對高齡者而來,利用他們的期待,相當可惡。

三民二分局偵查隊長陳嘉宏則說,日前接獲謝姓男子(72歲)報案,表示在今年3月間向旅行社朱姓業務員(55歲)「越南超值峴5天旅遊」,並交付團費新臺幣19888元及帶團小費1500元,共現金21388元予朱姓業務員;然而於3月31日出團前,朱姓業務員卻告知無法出團,也未退還費用,謝男於是提告詐欺。

待通知朱嫌到案後,警方發現他已將款項自行花用殆盡,未上繳給旅行社,且旅行社也對朱嫌提告侵占告訴,訊後依詐欺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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