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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1610萬稱每月只能還3萬 老董被管收1晚妻急湊550萬贖人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張男(中)在管收所待了1晚就受不了。(圖/翻攝畫面)

▲張男(中)在管收所待了1晚就受不了。(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1家升降梯公司的董事長張姓男子(60歲),結束營業,張男竟漏報5370萬盈餘,但他不願一次繳清1610萬的綜合所得稅稅款,於是賣股、賣屋外加解約壽險保單脫產,企圖規避行政執行署追討。行政執行官通知張男到案說明,並協商如何還款。今年10月31日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管收獲准,張男在管收所待了1夜後,非常不適應,隔日他被借提至新北分署時,通知其其妻籌款,當日先行馬上繳納現金550萬元,餘欠辦理分期繳納,並由其其妻書立擔保書後獲釋。

張男(右)隔天在其妻籌得的550萬元現金繳納部分欠稅。(圖/翻攝畫面)

▲張男(右)隔天在其妻籌得的550萬元現金繳納部分欠稅。(圖/翻攝畫面)

新北分署表示,張男因滯納2020年的年度綜合所得稅1610萬餘元,今年4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經執行存款及壽險解約金債權,加上張男自行繳納部分款項,共徵起52萬餘元,還積欠1558萬餘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張男於去年4月間收到國稅局調查函後,預判會被追課逃漏稅額。

張男隨即展開一連串脫產行為,先在去年5月間將投保的3份壽險保單解約,另因發生保險事故,獲另1家保險公司理賠,解約金及理賠金合計超過300萬元,匯入銀行存款帳戶後,隨即提領現金或轉給配偶。行政執行官還發現,去年6月間,他以其名下房產地設定抵押權給銀行貸款850萬元,貸得款項撥入其銀行存款帳戶後,馬上領光。

後來張男又陸續將持股出脫賠售,得款近百萬元,11月間,他還將房產出售,買賣價金結餘款超過400萬元,今年1月匯入他的銀行存款帳戶後,部分提領現金,部分轉匯給其親友。

張男的逃稅案在今年4月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儘管名下資產被清空,新北分署仍從金流查出張男涉脫產共約1700萬元,日前通知張男到案說明財產狀況與還款計畫,張男喊冤說課稅不公,認為國稅局高估他結束公司營業所能獲得的盈餘,其實根本沒有這些收入。

張男還強調,他目前以打零工維生,每月最多只能繳納3萬元,也因為他無法提出合理清償方案,行政執行官依規定暫時留置,當天也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經法官審理後認定張男明顯有履行義務可能,故不履行,且就應供執行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而裁准管收。

張男在管收所待了1夜,因為非常不適應,隔天一早被借提至新北分署時,趕緊通知其妻幫忙籌款,其妻在當天籌得550萬元現金繳納部分欠稅,剩餘欠款則辦理分期繳納,並由其妻書立擔保書作保後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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