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古男遭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圖/示意圖)
一名古姓男子今年2月間,在台北市某KTV喝得酒酣耳熱,準備要散場時,突然摟住一名女友人肩膀,並迅速親了對方左臉頰,挨告性騷,儘管古男宣稱有靠近對方耳邊「『想』跟她說再見」,但士林地院不予採信,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判決指出,古男今年2月26日前往北市某KTV歡唱,上午6時許,眾人散場離開包廂時,他卻趁被害女子離開包廂不及抗拒之際,摟住對方右肩,迅速親了對方左臉頰性騷得逞,讓女子受到驚嚇憤而報警提告。
古男警詢時宣稱,當時是要跟被害女子的朋友道別,有靠近被害女子耳邊「『想』跟她說再見」有碰到對方肩膀;但法院審理時,古男卻又改口稱,當時喝太最,已沒有意識。
士林地院法官認為,為滿足己身私欲,竟趁對方不及抗拒之際,摟住肩膀後再親吻臉頰,顯然未能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導致對方心理負擔,所為實不足取,考量他犯後未能徵得女子原諒等狀況,因此依犯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親吻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