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行政院反詐文宣發包給特定媒體,一家就佔了9成4金額高達4500萬,對此,行政院長陳建仁今(7)日表示,相關宣導工作,政府都是依法來辦理,這個採購過程當中,都是依照採購法來做公開的採購,在採購的過程完(成)、執行的時候,預算的執行也都受到國會的監督。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7)日立法院施政報告及備詢。(圖/行政院提供)
陳建仁上午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及備詢前受訪時指出,對於防詐的工作,宣導是相當地重要。在防詐的工作當中,識詐、阻詐跟懲詐當中,「識詐」是很重要,所以我們要讓民眾能夠辨識詐騙,這樣子才會減少民眾受騙的機會,提高他們的警覺性,還有提高他們的敏銳度,所以防詐的宣導是有它的必要性。
陳建仁強調,關於剛才我們提到的這些宣導工作,政府都是依法來辦理,這個採購過程當中,都是依照採購法來做公開的採購,在採購的過程完(成)、執行的時候,預算的執行也都受到國會的監督。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隨後補充,行政院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係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公開徵求委辦廠商,並經公開評選後完成簽約,據以策製相關文宣,並運用多元媒體通路刊播媒體廣告,所有過程皆公開、公正,整體採購程序均遵循法令辦理,恪守相關規定,絕無獨厚特定媒體,可受社會大眾公評。
林子倫表示,鑒於台灣詐騙犯罪案件仍然猖獗,為落實「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的「三減策略」:減少接觸、減少誤信、減少損害,全面遏止詐騙案件發生,實為當務之急,亦是全民期待。因此,行政院積極推動反詐騙宣導,滾動式因應最新詐騙型態及手法,即時運用各式防詐騙溝通素材,以民眾熟悉媒體通路加強推播,以降低民眾受詐機率、提升民眾識詐能力,進而有效阻攔詐騙行為。
林子倫表示,政府各部會業務屬性不同,各司其職做好反詐騙工作,力求從「識詐、堵詐、阻詐、懲詐」四面向,努力降低詐騙案件,行政院尊重立法委員們對於政府預算的監督與指教,但相關內容應有所根據而非無端影射,政府會持續廣納建言,並致力落實打詐各項措施,保障國民權利,增進社會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