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南投報導
▲南投縣政府昔日消保官設私帳公報,消費內容相當離譜。(圖/翻攝GOOGLEAMP)
南投縣府十一職等高官簡任秘書許麗貞,擔任縣府消保官期間,每月配有5千4百元的「縣政推行業務費」,沒想到她公費私用,將個人團購、私人購物,甚至與丈夫、女兒等親友到高級餐廳用餐,全申報公費買單,遭南投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沒收不法所得3萬8585元。
許麗貞從2004年2月起擔任南投縣消保官,迄今年涉貪被調查已任職19年,每月分配5400元的「縣政推行業務費」,依法必須用於縣府事務推動或與中央聯繫等公共事務,且採「實用實銷」核銷經費。
檢察官調查,許麗貞核銷的內容五花八門,2020年12月間與縣府同仁一起向全國漁會團購十盒魚產品禮盒,其中6盒交付參與團購之人,並向每人收取990元費用後,其餘四盒自行食用及致贈親友,並以公務為由持發票申報縣政推行業務費4173元。
之後許麗貞連在蝦皮等網站購買橘子等水果與知名品牌廚具碗盤,都申報詐領縣政推行業務費。2021、2022年,許麗貞與丈夫跟女兒及親友到台中高級餐廳、牛排館及台北某百貨公司消費,也都報公帳。
檢警調查期間,許麗貞涉嫌私下聯繫多名關係人,試圖串證、滅證,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南投地院裁定5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