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阿程最終仍有可能要乖乖坐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一名男子(化名阿程)因酒駕被判刑6個月,且他總共被抓過4次酒駕,檢察官不准他易科罰金。但阿程提出異議表示,他家裡還有3名同居長輩要照顧,如果真的被關,長輩這段時間可能會流離失所,加上自己5年內僅2次酒駕,又都沒發生交通事故,希望可以易科罰金,阿程還將聲明寄給法務部長。最終,台北地院裁定撤銷檢方的執行指揮命令,可抗告。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程在聲明異議中哭窮,表示他是家中唯一經濟來源,不僅要背房貸,還得照顧老母、舅舅跟舅媽,如果真的入監服刑,長輩們可能流離失所。此外,他這次是因為得知老母身體不適,才會一時慌亂酒駕,且他5年內僅2犯公共危險罪,都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再加上他已經把車輛給他人處置、不會再犯,希望可以易科罰金就好,不要下獄。
法官審理時發現,阿程過去曾有3次酒駕,分別被判罰金銀元8000元、罰金13萬元、有期徒刑3月。而這次被抓後,檢察官勾選「不准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且備註「受刑人已有4次酒駕犯行,而本案犯行距前次酒駕犯行尚未逾3年復再犯,且酒測值高達0.69,足認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
最終法官認定,檢察官沒有給阿程表示意見的機會,就在傳票上備註不讓他易科罰金,因此裁定撤銷檢方執行指揮命令,再由檢方重新處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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