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法官忍不處勸白男,「應知所進退,豈能糾纏不清?」(圖/資料照)
台北市一名白姓男子,去年10月間,見女子小美(化名)長得很漂亮,4度搭訕小美,甚至還跑到小美住家樓下,希望能交換通訊軟體做朋友,讓小美不堪其擾報警提告,台北地院法官也在判決書中勸白男,「應知所進退,豈能糾纏不清?」審理後依跟蹤騷擾罪處拘役18日,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出,白男為去年10月初某日,在小美住處附近路上巧遇對方,向她表示「你很漂亮」索取聯絡方式遭拒後,過了數日見小美與友人在連鎖日式丼飯店用餐,進入搭訕遭拒後,白男仍不放棄,在街頭再度巧遇小美,詢問「能不能加……」就遭打斷婉拒,白男甚至還跑到小美住家樓下搭訕,共計4度搭訕讓小美忍無可忍報警。
白男挨告後,雖不否認搭訕陌生女子,但矢口否認犯行,宣稱自己並無跟蹤騷擾小美的意圖,以為自己每次都是找不同人搭訕;但法官根據小美證詞、監視器畫面,認定白男的辯詞不足採信,應予論處。
法官也在判決書內勸導白男,雖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但亦應出於禮,謹守法,認為白男正值青春,欲追求異性雖是天性,但詢問小美遭拒絕後,就「應知所進退,豈能糾纏不清?」
法官認為,白男違反小美意願,多次索求IG,甚至發展成在小美住家樓下守候,造成對方不安、恐懼,影響對方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顯已逾越禮節、觸犯法律,考量白男犯罪手段平和,因此依跟蹤騷擾罪處拘役18日,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