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初步調查刨路機挖到僅埋「10公分」深的管線,引發火勢。(圖/翻攝畫面)
桃園市觀音區昨(13日)深夜11時許,一輛正在作業的刨路機瞬間起火燃燒,車上57歲的蘇姓駕駛逃生不及,被燒死在現場。據了解,事故發生當時,刨路機正在作業,還伴隨有氣爆聲,疑似在施作工程時不慎挖破易燃氣體管線,才會導致火警發生。勞動局今日表示,初步調查事業單位未事先確認地下埋設物狀況而引發憾事,將依相關規定,移送過失行為人至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火勢過大,消防人員只能佈水線搶救。(圖/翻攝畫面)
昨日晚間11時許,桃園市消防局獲報,火速派遣15車42人前往搶救。但到場時,刨路機已全面火燃燒,車底甚至持續冒出大火,消防人員雖立即布水線灌救,但由於火勢實過於猛烈,只能在安全防護距離射水降溫,待火勢完全撲滅後,在車上發現蘇姓駕駛逃生不及,明顯死亡。
勞動局指出,事故發生後也立即派員至現場實施調查。初步調查事業單位未事先確認地下埋設物狀況,致刨除過程中不慎挖破管線,導致後續發生大火,1名勞工當場來不及逃生,發生死亡職業災害,後續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將依相關規定,移送過失行為人至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勞動局今(14日)上午前往會勘,釐清事故原因。(圖/翻攝畫面)
勞動局表示,肇災管線為氧氣及氮氣輸送管,埋設深度僅約10公分,致刨除時不慎挖破管線,造成氣體洩漏,引發後續火災,施工單位應於開挖前依規定,對於開挖區域實施調查,勞檢處已對該工程予以立即停工處分,並要求施工單位全面調查地下埋設物情形,包含蒐集圖資、事前試挖、科技透地探查等方式,防止施工時破壞地下埋設物致有危害勞工之虞。
▲刨路機燒到僅剩殘骸。(圖/翻攝畫面)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提醒,如施工單位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致發生死亡之重大職業災害,將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另現場人員若涉及刑法第276條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各事業單位從事露天開挖作業務必恪遵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避免發生職業災害。